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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全书 1949-1998](https://www.shukui.net/cover/34/32350549.jpg)
- 刘政等主编 著
- 出版社: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ISBN:7800835464
- 出版时间:1999
- 标注页数:1433页
- 文件大小:110MB
- 文件页数:1490页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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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目录1
第一编宪法、宪法性法律及有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订)14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 彭真14
附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建议22
附三: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决议22
附四: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全民讨论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3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3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议案23
附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个别条款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4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5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议案25
附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26
附四: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的说明27
附三: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补充建议27
附五:2383名代表联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补充修正案2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29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33
附:人民政协共同纲领草案的特点 周恩来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4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41
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刘少奇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55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58
附: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 张春桥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60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65
附: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 叶剑英65
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71
附: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议案72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72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的决议73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73
附一:关于建议修改宪法第四十五条的议案73
附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第四十五条的建议73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74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74
附:关于国旗国歌和年号74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75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说明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使用办法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76
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草案)”的说明76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76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76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7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国歌的公告76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78
(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83
第二编选举法及有关文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本)83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87
附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87
附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草案)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顾昂然89
附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草案)和关于修改地方组织法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项淳一92
关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93
(1995年6月30日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94
(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修订)关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96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97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附: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曹志98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98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99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台湾省出席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101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102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102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曹志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04
(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草案的说明 邓小平108
关于省县乡改变建制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决定113
(1955年3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13
附一:关于省县乡改变建制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超过选举法规定名额是否重新选举的问题的意见113
附二:改变建制后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超过法定名额情况114
关于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等问题的决定114
(1956年5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附:国务院关于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等问题的建议115
关于1956年直辖市和县以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115
(1957年11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决定116
(1956年5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的决议116
(1957年7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1958年直辖市和县以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116
(1958年3月1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五次会议通过)附: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决定的说明117
关于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代表名额调整情况的报告117
(1958年6月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批准)附:第一届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单位和代表名额对照表118
关于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119
(1963年12月3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附:关于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说明 彭真119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百名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122
(1964年7月22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二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24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附:关于七个法律草案的说明(节选) 彭真127
关于县级直接选举工作问题的决定129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130
(1981年6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黄玉昆131
关于全国县级直接选举工作总结报告的决议132
(1981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附:关于全国县级直接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 程子华133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137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38
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本)138
附二:关于四个法律案的说明 习仲勋141
附三:关于审查四个法律案的几点说明 习仲勋144
附四: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案委员会关于四个法律案的审查报告146
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147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48
附一: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说明 杨尚昆148
附二: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149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150
(1983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台湾省出席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154
(1983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55
(1983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附: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 王汉斌156
(1983年5月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附:关于地区和市合并后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前换届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王汉斌157
关于地区和市合并后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前换届问题的决定157
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158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附: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宋汝棼158
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158
(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159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160
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本)160
附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说明 王汉斌163
附三: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草案)》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草案)》的几点修改意见的说明 项淳一166
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167
(1987年4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的决定167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台湾省出席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的决定167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167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168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168
(1989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168
(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台湾省出席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171
(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第三编组织法及有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175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草案的说明和对该法审查意见的说明见第141页、144—146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78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组织法草案的说明和对该法审查意见的说明见第142页、145页、147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本)179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订)181
附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181
附二: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和“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等几个法律案的说明(节选) 王汉斌18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正本)184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同上)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18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86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1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的说明 阿沛·阿旺晋美191
附二: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194
附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几个问题的说明1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订本)196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203
(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的说明和审议结果的报告见89页、92页)※※※※※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206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208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 周恩来208
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草拟经过及其基本内容 董必武210
政务院试行组织条例212
(1949年11月28日政务院第八次政务会议修改通过)政务院及所属各机关组织通则213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214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215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216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附:政务院关于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职权补充规定的命令 周恩来217
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217
(1949年12月16日政务院第十一次政务会议通过)大城市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219
(1950年12月8日政务院第六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220
(1950年11月3日政务院第五十七次政务会议通过)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220
(1950年12月8日政务院第六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221
(1951年9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的说明 许德珩224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226
(1951年9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附:关于“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修正案和“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草案的说明 李六如227
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229
(1951年9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230
(1952年8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报告 乌兰夫2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234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236
(1954年9月2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239
(1954年9月2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40
(1954年9月2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243
(1954年9月2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一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问题的决定245
(1955年3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附:关于第一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计算问题的意见245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附:国务院关于撤销热河省、西康省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议案246
关于撤销热河省西康省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决议246
关于撤销燃料工业部设立煤炭工业部电力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农产品采购部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二条第一款条文的决议247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附:国务院关于撤销燃料工业部设立煤炭工业部电力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农产品采购部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二条第一款条文的议案247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决议248
(1956年6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附:国务院关于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议案248
批准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的决议248
(1957年10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二次会议通过)附一: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249
附二: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草案的说明250
关于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可以每年举行一次的决定251
(1957年11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四次会议通过)附:国务院关于提请修改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会议次数的议案252
关于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的决定252
(1959年9月1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52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的说明见第127—128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56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组织法草案的说明见第128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259
(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261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草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草案的说明见第128页)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在一九七九年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将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的决议261
(179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延长本届人民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决议261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本)262
(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和对该法审查意见的说明见第143页、145页、147页)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266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本)270
(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说明见第163—166页)关于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代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决定276
(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77
附一:国务院关于报请审议海南建省筹备组筹备召开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的请示277
附二:海南建省筹备组关于筹备召开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的请示277
关于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保护委员会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决定278
(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278
(1998年3月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四编代表法及代表工作的有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281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草案)》的说明 曹志284
国务院关于认真办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的通知286
(1982年3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居住港澳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回内地进出境手续等问题的通知286
(1985年1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代表联系的几点意见》的通知287
(1982年12月9日)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改进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办法的意见287
(1987年6月25日)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代表联系的几点意见288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全国人大代表持视察证视察的意见290
(1987年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给全国人大代表提供购票方便的通知290
(1989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职务司法保障规定的通知291
(1994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的通知292
(1995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接受监督的通知292
(1998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工作管理办法293
(1998年8月21日)※※※※※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信295
(1955年2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事处的决定295
(1955年2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津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费的决定295
(1955年2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发视察工作问题的通知295
(1955年5月1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视察组的各项规定296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工作的决定296
(1958年3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297
(1955年8月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附: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号关于将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定为制度的提案和审查意见297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费问题的决定297
(1954年9月1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代表资格和右派分子章乃器等三十八人的代表资格问题的审查报告298
(1958年2月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298
(1959年4月21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299
(1964年12月20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299
(1978年2月25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300
(1983年5月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300
(1988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301
附一: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的说明 廖汉生301
附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公告302
关于罢免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公告303
(1990年2月1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03
附一:关于罢免高政全国人大代表的报告303
附三:关于罢免魏明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304
附二:关于罢免孔凡鲁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304
附四:关于罢免梁湘七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305
附五:关于罢免王东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报告305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306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公告307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孟连崑307
(1998年2月6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上)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公告30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308
(1954年9月26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节选)311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节选)312
(1956年6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处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交由常务委员会研究办理或者研究的三个提案的决议312
(1957年4月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节选)313
(1957年6月2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节选)313
(1959年4月28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节选)314
(1958年1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节选)314
(1960年4月10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节选)315
(1962年4月16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节选)315
(1963年12月3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节选)316
(1965年1月4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节选)316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处理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交由常务委员会研究办理或者研究的73件提案的决议317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节选)319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节选)319
(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节选)320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320
(1983年6月17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法律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322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323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325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华侨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326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的报告 王汉斌327
(1984年5月2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七十件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330
(1985年1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的报告(节选) 王汉斌334
(1985年4月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的报告(节选) 王汉斌334
(1986年4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的报告(节选) 王汉斌335
(1987年4月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的报告 王厚德335
(1988午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民族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337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339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经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340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341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义主席团交付法律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343
(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华侨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345
(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的报告(节选) 曹志346
(1989年4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的报告(节选) 曹志347
(1990年4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的报告(节选) 曹志347
(1992年4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79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的办理情况的报告348
(1991年4月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的报告(节选) 曹志348
(1992年12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报告 曹志350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353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经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354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357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民族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359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法律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360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华侨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363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517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363
(1993年12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报告 曹志365
(1994年3月1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报告(节选) 曹志368
(1995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报告(节选) 曹志369
(1996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报告(节选) 曹志369
(1997年3月1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报告 曹志370
(1998年3月1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五编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377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说明 王汉斌381
(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381
附二: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两个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节选) 王汉斌3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384
(1987年11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385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说明 王汉斌385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张友渔38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议事规则387
(1991年12月2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工作规则388
(1988年12月16日法律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规则389
(1988年5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规则390
(1988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规则392
(1993年7月1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原则通过)附: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条例39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议事规则395
(1988年)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议事规则395
(1998年4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附:七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工作规则39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398
(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工作规则399
(1988年5月27日秘书长办公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400
(1989年10月18日委员长会议通过)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几点说明401
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402
(1990年2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议事规则402
(1993年6月15日委员长会议通过)附: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议事规则403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处工作规则403
(1993年6月15日委员长会议批准)附: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处工作规则404
秘书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404
(1993年6月15日委员长会议批准)附: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40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议事规则405
(1998年4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第三次会议批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406
关于同外国缔结条约的批准手续的决定407
(1954年8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进行无记名方式投票办法407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407
(1954年10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准备召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议408
(1955年5月1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召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议408
(1955年6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准备召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408
(1956年5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召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议408
(1957年5月1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改期召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议409
(1957年5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召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议409
(1958年1月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和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409
(1958年6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改期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409
(1959年1月2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三次会议通过)附: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改期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410
关于延期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410
(1961年12月1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410
(1961年12月25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延期举行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决议410
(1964年11月28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三四次会议通过)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无记名投票办法411
(1963年10月10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411
(1962年12月18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改期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议411
(1963年6月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411
(1964年12月30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议412
(1965年12月30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改期召开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议412
(1966年7月7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412
(1977年10月24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无记名投票办法413
(1978年3月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会议通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须知413
关于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414
(1979年6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414
(1980年4月1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414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进行选举、表决和通过议案办法414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415
(1981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415
(1981年11月2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推迟审议宪法修改草案的决议415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416
(1982年11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宪法和各项议案办法416
关于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416
(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附:关于建议推迟修改宪法完成期限的说明 彭真416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417
(1983年5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表决和通过议案办法417
(1983年6月7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418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419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419
(1985年3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419
(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419
(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420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议案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420
(1988年3月2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附:关于第七届全国人大设立专门委员会和人选问题的说明 彭冲420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421
(1988年4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附:关于全国人大选举国家主席、委员长、军委主席和决定总理人选应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的说明422
(1988年3月1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秘书处议案组)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423
关于代表团和代表提出“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注意事项423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附:关于海南省出席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组成的说明424
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424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海南省出席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组成的决定424
(1990年2月1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425
(1990年3月1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免办法425
(1990年3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426
(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上)关于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426
(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上)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427
(1991年2月2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427
(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上)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须知428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处)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428
(1992年2月20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七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429
(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上)关于召开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429
(1993年3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办法430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430
(1993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通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430
(1993年3月2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的说明432
(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上)关于代表团和代表提出“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注意事项432
(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秘书处议案组)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须知433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秘书处)关于召开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434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八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434
(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预备会议上)关于召开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435
(1994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435
(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上)关于召开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435
(1995年1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436
(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上)关于召开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436
(1996年12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436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437
(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上)关于成立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437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的说明438
(1998年2月25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关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438
(1998年3月4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上)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438
(1998年3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通过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439
(1998年3月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办法439
(1998年3月1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须知441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秘书处)第六编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有关文件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决定445
(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445
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452
(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452
附一: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彭冲452
附二: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名单草案的说明 彭冲453
附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名单453
(1989年9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任免决定454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的决议454
(1989年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的征求意见时间延长至10月底止的决议454
(1989年10月3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的审议程序和表决办法455
(1990年3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决定455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455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466
附一: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466
附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及其有关文件的说明 姬鹏飞467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英文本的决定471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的决定471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472
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472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附: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草案)》的说明472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473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准备工作机构的决定473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474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的决定474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委员任免决定475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郑耀棠等32名全国人大代表所提议案的决定475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475
(1995年1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附: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名单草案的说明476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477
(1996年12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479
(1997年2月25日第八届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