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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历史 论《德国民法典》的形成与变迁
  • (德)罗尔夫·克尼佩尔(Rolf Knieper) 朱岩译 著
  • 出版社: 北京:法律出版社
  • ISBN:7503641908
  • 出版时间:2003
  • 标注页数:332页
  • 文件大小:14MB
  • 文件页数:361页
  • 主题词:民法-法典-历史-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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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第一章 自由、理性、情感、结构和法律中心主义问题导论1

第一节 为什么随着时间的变迁,个人、私人和国家会徘徊于中心地位与次要地位之间1

第二节 为什么法律中心主义并没有退居次要地位?11

第二章 《德国民法典》的形成与法典全貌17

第一节 法典化缘何成为19世纪这一时代的任务?17

第二节 如何准备、起草《德国民法典》,其遭受什么样的批评,其如何被通过?22

第三节 为什么《德国民法典》的最后文本负有承担德国普通法的义务;虽然人们批评法典缺乏现代性、社会性以及批评法典没有引起社会改革,但为什么此种批评却有失公正?33

一、结构与内容33

二、比较法的评价38

三、社会问题41

四、公的层面53

第三章 论人、人格人和法律主体的自由和义务以及重点探讨人法、家庭法和继承法58

第一节 为了规定权利能力,学理为什么首先将所有的人(Menschen)定义为人格人(Personen),然后将所有人格人定义为人58

一、一般的权利能力58

二、意志天赋作为结构上的障碍62

三、在结构上克服“意志天赋”的结构所带来的局限66

第二节 为了能够被视为完整的人格人和法律主体,人应如何具有此种性质?74

一、通过涤净情感在规范上纯化自由,通过涤净意愿在规范上纯化意志76

二、思辨想像中的人作为道德的人(Personne Morale),或者:先验的庸俗化(Banalisierung)83

三、理性的(法律抽象的)人与机械化世界的统一88

第三节 为了能够被视为完整的法律主体,人是如何在近代的理性中被创造出来,并且如何解释此种创造?91

第四节 家庭及支撑家庭的法律是如何产生、如何维护理性自由中的法律主体,而这对家庭和支撑家庭的法律来说总是很难做到的102

一、问题102

二、《德国民法典》原初方案中的家庭世界与财产世界104

三、家庭法的改革112

四、困难的、令人不安的告别家长制家庭114

一、机械的人119

第五节 在结构上应如何接受家庭——人的情况119

二、存续两个世界的结构120

三、作为伦理的国家124

四、民法的程式化(Schematisierung)126

五、虚拟化(Virtualit?t)129

第四章 论行为的自由与义务并着重探讨债法130

第一节 为什么市民社会中的法律主体的行为只受制于由国家制定、以强制力加以保障的民法并且就民法本身而言,为什么其受制于市民社会?130

一、意志自由理论中作为“困境”的义务130

二、经由国家法律形成的义务——合同要约135

三、经由国家法律形成的义务——合同140

四、在理性中,意志自我拘束作为经由法律而形成的意志本质认同性145

五、困难地并充满忧虑地告别理性拘束中的自由意志149

六、通过国家与法律所形成的义务的历史特殊性152

第二节 为什么改革和法律的进一步发展并没有使民法典的基本框架失效,其也没有必然改进法的状况,但是人们为什么却一再试图改革和推动法律的进一步发展160

一、法律的必然不完整性160

二、必要的法律发展及其失败的例子162

三、家庭法与债法的矛盾交汇171

四、对法典文本解释的变化176

一、意志原则结构的命运183

第三节 为什么诸理论并没有使《德国民法典》的基本观点失效,且该理论并不必然改进法典的实践,但为什么人们却又一再尝试?183

二、自我决定(Selbstbestimmung)的结构命运188

三、有机的团结(Organische Solidarit?t)?199

四、作为一般的功能者的法律载体?202

五、一个话语的人类学?205

六、实质化(Materialisierung)208

第四节 为什么义务和权利已经存在了统一的法律基础,债法却仍然规定了二分法?216

一、履行义务217

二、支付货币的义务222

一、划分的思考235

第五章 论所有权的自由和义务,重点讨论物权235

第一节 为什么形式、内容、对象和功能表明《德国民法典》将所有权法和物权法置于债法之后是正确的?235

二、所有权形式238

三、使用权和处分权242

四、作为人与人关系物化形式的所有权246

五、所有权的客体249

六、用益义务和处分义务256

第二节 为什么静态和规范的物化不断解体,并且这消解了所有权?264

一、问题264

二、财产法上的公的义务267

三、扩张所有权的概念?271

四、债法的扩张274

五、物本身作为经济财产278

六、对象在本质上转化(Transsbustantiation)到货币中281

写在东方:后记295

附录301

参考书目301

内容对照索引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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