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法律法规新解读 18 民法总则新解读 第4版PDF|Epub|txt|kindle电子书版本网盘下载

法律法规新解读 18 民法总则新解读 第4版
  •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 著
  • 出版社: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09382738
  • 出版时间:2017
  • 标注页数:421页
  • 文件大小:75MB
  • 文件页数:449页
  • 主题词:民法-总则-法律解释-中国

PDF下载


点此进入-本书在线PDF格式电子书下载【推荐-云解压-方便快捷】直接下载PDF格式图书。移动端-PC端通用
种子下载[BT下载速度快]温馨提示:(请使用BT下载软件FDM进行下载)软件下载地址页直链下载[便捷但速度慢]  [在线试读本书]   [在线获取解压码]

下载说明

法律法规新解读 18 民法总则新解读 第4版PDF格式电子书版下载

下载的文件为RAR压缩包。需要使用解压软件进行解压得到PDF格式图书。

建议使用BT下载工具Free Download Manager进行下载,简称FDM(免费,没有广告,支持多平台)。本站资源全部打包为BT种子。所以需要使用专业的BT下载软件进行下载。如BitComet qBittorrent uTorrent等BT下载工具。迅雷目前由于本站不是热门资源。不推荐使用!后期资源热门了。安装了迅雷也可以迅雷进行下载!

(文件页数 要大于 标注页数,上中下等多册电子书除外)

注意:本站所有压缩包均有解压码: 点击下载压缩包解压工具

图书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解读与应用3

第一章 基本规定3

第一条 立法目的3

第二条 调整范围5

第三条 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7

第四条 平等原则8

第五条 自愿原则9

第六条 公平原则10

第七条 诚信原则12

第八条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13

第九条 绿色原则15

[绿色原则]15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15

第十一条 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16

第十二条 民法的效力范围16

第二章 自然人17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8

第十三条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18

第十四条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平等19

第十五条 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19

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保护21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年龄的规定23

第十八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3

第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24

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26

第二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26

第二十二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28

第二十三条 法定代理人29

第二十四条 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及恢复29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的住所30

第二节 监护31

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间的扶养义务31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32

第二十八条 成年人监护35

第二十九条 遗嘱监护36

第三十条 协议监护37

第三十一条 监护争议解决程序38

第三十二条 公职监护人41

第三十三条 意定监护41

第三十四条 监护职责42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职责的履行43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资格的撤销45

第三十七条 监护资格被撤销扶养费义务不免除47

第三十八条 监护人资格的恢复48

第三十九条 监护关系的终止49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50

第四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50

第四十一条 下落不明时间的计算51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52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职责52

第四十四条 财产代管人的变更54

第四十五条 宣告失踪的撤销55

第四十六条 宣告死亡的条件56

第四十七条 宣告死亡的优先适用57

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死亡日期确定58

第四十九条 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59

第五十条 死亡宣告的撤销60

第五十一条 宣告死亡人的婚姻关系61

第五十二条 宣告死亡期间收养关系的处理62

第五十三条 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62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63

第五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63

[个体工商户]63

[名称与字号]64

第五十五条 农村承包经营户65

[保障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民法的重要任务]65

第五十六条 债务承担规则65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66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承担]66

第三章 法人68

第一节 一般规定68

第五十七条 法人68

[法人]69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69

第五十八条 法人的成立69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70

第六十条 法人民事责任承担71

第六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71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72

第六十三条 法人的住所73

第六十四条 法人变更登记74

[法人登记]74

第六十五条 法人实际情况与登记事项不一致的处理75

第六十六条 登记信息的公示75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76

[法人合并]76

[法人分立]76

第六十八条 法人终止77

第六十九条 法人解散78

第七十条 法人清算79

[清算义务人的及时清算义务]79

[清算义务人的担当主体]79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后果]80

第七十一条 法人清算的法律适用81

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的活动81

第七十三条 破产清算82

第七十四条 法人分支机构83

第七十五条 法人设立行为的法律后果85

第二节 营利法人86

第七十六条 营利法人86

[营利法人]86

第七十七条 营利法人登记成立88

第七十八条 营利法人营业执照88

第七十九条 营利法人章程89

第八十条 营利法人权力机构90

第八十一条 营利法人执行机构91

第八十二条 营利法人监督机构92

第八十三条 出资人权利不得滥用及法人人格否认93

第八十四条 不得进行关联交易94

第八十五条 瑕疵决议的撤销95

第八十六条 营利法人社会责任96

第八十七条 非营利法人97

[非营利法人]97

第八十八条 事业单位法人98

第八十九条 事业单位法人组织结构98

第九十条 社会团体法人98

第九十一条 社会团体法人章程及组织结构99

第九十二条 捐助法人99

第九十三条 捐助法人章程及组织结构100

第九十四条 捐助人的权利100

第九十五条 非营利法人终止时剩余财产分配101

第四节 特别法人102

第九十六条 特别法人102

第九十七条 机关法人103

[机关法人]104

第九十八条 机关法人终止106

第九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106

第一百条 合作经济组织法人107

第一百零一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107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109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109

[非法人组织]109

第一百零三条 非法人组织设立程序110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民事责任110

第一百零五条 非法人组织代表人111

第一百零六条 非法人组织解散111

第一百零七条 非法人组织清算112

第一百零八条 参照适用规定113

第五章 民事权利113

第一百零九条 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114

[人身自由]114

[人格尊严]114

第一百一十条 人格权114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118

[个人信息]118

第一百一十二条 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119

第一百一十三条 财产权利120

第一百一十四条 物权120

[物权]120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权客体122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法定123

[物权法定]123

第一百一十七条 征收征用124

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125

[债]125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合同的法律约束力127

第一百二十条 侵权责任127

第一百二十一条 无因管理127

[无因管理]128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129

[不当得利]129

第一百二十三条 知识产权130

第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权131

第一百二十五条 投资性权利131

[股权]131

[其他投资性权利]132

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权益兜底性规定132

第一百二十七条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132

第一百二十八条 特殊群体民事权利133

第一百二十九条 民事权利的取得133

[民事法律行为]133

[事实行为]134

[法律规定的事件]134

第一百三十条 自主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134

第一百三十一条 权利义务一致134

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权利不得滥用135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135

第一节 一般规定136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136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137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137

[书面形式]137

[口头形式]138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39

第二节 意思表示140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生效140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生效141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告作出的意思表示的生效141

第一百四十条 作出意思表示的方式142

第一百四十一条 意思表示的撤回143

第一百四十二条 意思表示的解释144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44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144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45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45

第一百四十六条 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及隐藏行为的效力148

[虚假意思表示]148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49

[重大误解]149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50

[欺诈]150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50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51

[胁迫]151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152

[显失公平]152

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消灭152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54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55

[恶意串通]155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及被撤销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155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156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后果157

[民事行为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157

[民事法律行为确定不发生效力]157

[返还财产]158

[折价补偿]158

[赔偿损失]158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159

第一百五十八条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159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成就161

第一百六十条 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162

第七章 代理163

第一节 一般规定164

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164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效力165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类型166

[委托代理]166

[法定代理]167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的责任167

第二节 委托代理168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168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共同代理169

[共同代理]169

第一百六十七条 违法代理169

第一百六十八条 禁止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170

[自己代理]171

[双方代理]171

第一百六十九条 复代理171

[复代理]172

第一百七十条 职务代理173

[职务代理]173

第一百七十一条 无权代理173

[无权代理]174

[催告权]174

[撤销权]175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表见代理177

[表见代理]177

第三节 代理终止178

第一百七十三条 委托代理的终止178

第一百七十四条 委托代理终止的例外178

第一百七十五条 法定代理的终止179

第八章 民事责任179

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责任180

第一百七十七条 按份责任180

[按份责任]180

第一百七十八条 连带责任181

[连带责任]181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182

[停止侵害]182

[排除妨碍]183

[消除危险]183

[返还财产]183

[恢复原状]183

[修理、重作、更换]184

[继续履行]184

[赔偿损失]184

[支付违约金]184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85

[赔礼道歉]185

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186

[不能预见]186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186

第一百八十一条 正当防卫187

[正当防卫]187

第一百八十二条 紧急避险188

[紧急避险]188

[紧急避险不当]188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利益而使自己利益受损的责任承担189

第一百八十四条 紧急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90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英烈人格等权利的民事责任191

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192

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责任优先承担192

第九章 诉讼时效194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及起算规则194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诉讼时效起算规则195

第一百九十条 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诉讼时效起算时间195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性侵致损请求权诉讼时效起算规则196

第一百九十二条 时效届满法律效果197

第一百九十三条 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198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199

[诉讼时效中止]199

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200

[诉讼时效中断]200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201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法定及时效利益预先放弃无效201

第一百九十八条 仲裁时效203

第一百九十九条 除斥期间203

第十章 期间计算204

第二百条 期间计算单位204

第二百零一条 期间起算204

第二百零二条 期间结束205

第二百零三条 期间结束日顺延及期末结束时点205

第二百零四条 期间计算可法定或约定206

第十一章 附则206

第二百零五条 法律术语涵义206

第二百零六条 施行日期206

关联法规归类解读与应用211

一、一般规定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年8月27日)2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231

二、自然人2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2001年4月28日)25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节录)(1985年4月10日)255

三、民事权利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1999年3月15日)26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12月19日)27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年4月24日)28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年5月10日)288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29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年2月22日)338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2014年11月1日)341

四、民事责任34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12月26日)3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26日)37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3月8日)38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8月21日)388

五、时效39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8月21日)392

权威指导案例396

一、喻山澜诉工行宣武支行、工行北京分行不当得利纠纷案396

二、刘志兵诉卢志成财产权属纠纷案400

三、吴梅诉四川省眉山西城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406

四、徐恺诉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侵犯名誉权纠纷案407

五、王春生诉张开峰、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侵权纠纷案410

六、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416

七、闫某与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418

八、林某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419

九、“北燕云依”诉某派出所拒绝办理户口登记案420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