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刑法一本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成 第9版PDF|Epub|txt|kindle电子书版本网盘下载
![刑法一本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成 第9版](https://www.shukui.net/cover/59/33857112.jpg)
- 李立众编 著
- 出版社: 北京: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1837929
- 出版时间:2012
- 标注页数:596页
- 文件大小:26MB
- 文件页数:625页
- 主题词:刑法-中国-学习参考资料
PDF下载
下载说明
刑法一本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成 第9版PDF格式电子书版下载
下载的文件为RAR压缩包。需要使用解压软件进行解压得到PDF格式图书。建议使用BT下载工具Free Download Manager进行下载,简称FDM(免费,没有广告,支持多平台)。本站资源全部打包为BT种子。所以需要使用专业的BT下载软件进行下载。如BitComet qBittorrent uTorrent等BT下载工具。迅雷目前由于本站不是热门资源。不推荐使用!后期资源热门了。安装了迅雷也可以迅雷进行下载!
(文件页数 要大于 标注页数,上中下等多册电子书除外)
注意:本站所有压缩包均有解压码: 点击下载压缩包解压工具
图书目录
第一编 总则(第1—101条)5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1—12条)5
第二章 犯罪(第13—31条)11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第13—21条)11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22—24条)18
第三节 共同犯罪(第25—29条)19
第四节 单位犯罪(第30—31条)21
第三章 刑罚(第32—60条)24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第32—37条)24
第二节 管制(第38—41条)27
第三节 拘役(第42—44条)36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第45—47条)37
第五节 死刑(第48—51条)37
第六节 罚金(第52—53条)42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第54—58条)46
第八节 没收财产(第59—60条)48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第61—89条)49
第一节 量刑(第61—64条)53
第二节 累犯(第65—66条)59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第67—68条)60
第四节 数罪并罚(第69—71条)72
第五节 缓刑(第72—77条)74
第六节 减刑(第78—80条)79
第七节 假释(第81—86条)84
第八节 时效(第87—89条)87
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90—101条)89
第二编 分则(第102—451条)95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第102—113条)95
第102条 背叛国家罪95
第103条第1款 分裂国家罪95
第2款 煽动分裂国家罪95
第104条 武装叛乱、暴乱罪96
第105条第1款 颠覆国家政权罪96
第2款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96
第107条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96
第108条 投敌叛变罪97
第109条 叛逃罪97
第110条 间谍罪97
第111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97
第112条 资敌罪99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139条之一)100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放火罪 决水罪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00
第115条第2款 失火罪 过失决水罪 过失爆炸罪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过失以危险方 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01
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 破坏交通工具罪103
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 破坏交通设施罪103
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03
第119条第2款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05
第120条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105
第120条之一 资助恐怖活动罪106
第121条 劫持航空器罪106
第122条 劫持船只、汽车罪106
第123条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106
第124条第1款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107
第2款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107
第125条第1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10
第2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110
第126条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114
第127条第1款、第2款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116
第2款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116
第128条第1款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117
第2款、第3款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117
第129条 丢失枪支不报罪119
第130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120
第131条 重大飞行事故罪121
第132条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121
第133条 交通肇事罪121
第133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123
第134条第1款 重大责任事故罪124
第2款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124
第135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129
第135条之一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129
第136条 危险物品肇事罪130
第137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130
第138条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131
第139条 消防责任事故罪131
第139条之一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131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140—231条)134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140—150条)134
第140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34
第141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142
第142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144
第143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145
第144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46
第145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150
第146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152
第147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153
第148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153
第二节 走私罪(第151—157条)154
第151条第1款 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核材料罪 走私假币罪158
第2款 走私文物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158
第3款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158
第152条第1款 走私淫秽物品罪164
第2款 走私废物罪164
第153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67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158—169条之一)173
第158条 虚报注册资本罪173
第159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174
第160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175
第161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175
第162条 妨害清算罪177
第162条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177
第162条之二 虚假破产罪178
第163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79
第164条第1款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82
第164条第2款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182
第165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183
第166条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183
第167条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84
第168条 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184
第169条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186
第169条之一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187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170—191条)189
第170条 伪造货币罪189
第171条第1款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192
第2款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193
第172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194
第173条 变造货币罪194
第174条第1款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195
第2款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195
第175条 高利转贷罪196
第175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197
第176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97
第177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201
第177条之一第1款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202
第2款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203
第178条第1款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205
第2款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205
第179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205
第180条第1款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207
第4款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207
第181条第1款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211
第2款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211
第182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212
第183条第1款 职务侵占罪214
第2款 贪污罪214
第184条第1款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14
第2款 受贿罪214
第185条第1款 挪用资金罪215
第2款 挪用公款罪215
第185条之一第1款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215
第2款 违法运用资金罪215
第186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216
第187条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217
第188条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218
第189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219
第190条 逃汇罪219
第190条之一 骗购外汇罪220
第191条 洗钱罪221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第192—200条)224
第192条 集资诈骗罪226
第193条 贷款诈骗罪228
第194条第1款 票据诈骗罪229
第2款 金融凭证诈骗罪230
第195条 信用证诈骗罪231
第196条 信用卡诈骗罪231
第197条 有价证券诈骗罪234
第198条 保险诈骗罪235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第201—212条)237
第201条 逃税罪237
第202条 抗税罪238
第203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239
第204条第1款 骗取出口退税罪240
第205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42
第205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243
第206条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43
第207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44
第208条第1款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44
第209条第1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45
第2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245
第3款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45
第4款 非法出售发票罪245
第210条之一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246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第213—220条)247
第213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250
第214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53
第215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255
第216条 假冒专利罪257
第217条 侵犯著作权罪258
第218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263
第219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263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第221—231条)265
第221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265
第222条 虚假广告罪265
第223条 串通投标罪266
第224条 合同诈骗罪267
第224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68
第225条 非法经营罪268
第226条 强迫交易罪281
第227条第1款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282
第2款 倒卖车票、船票罪282
第228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283
第229条第1款、第2款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285
第3款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285
第230条 逃避商检罪286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232—262条之二)288
第232条 故意杀人罪288
第233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293
第234条 故意伤害罪293
第234条之一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294
第235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294
第236条 强奸罪295
第237条第1款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298
第3款 猥亵儿童罪298
第238条 非法拘禁罪298
第239条 绑架罪299
第240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300
第241条第1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305
第242条第2款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307
第243条 诬告陷害罪307
第244条 强迫劳动罪308
第244条之一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309
第245条 非法搜查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310
第246条 侮辱罪 诽谤罪310
第247条 刑讯逼供罪 暴力取证罪311
第248条 虐待被监管人罪311
第249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312
第250条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312
第251条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312
第252条 侵犯通信自由罪312
第253条第1款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313
第253条之一第1款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313
第2款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313
第254条 报复陷害罪314
第255条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314
第256条 破坏选举罪314
第257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315
第258条 重婚罪315
第259条第1款 破坏军婚罪315
第260条 虐待罪315
第261条 遗弃罪315
第262条 拐骗儿童罪316
第262条之一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316
第262条之二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316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第263—276条之一)317
第263条 抢劫罪317
第264条 盗窃罪322
第266条 诈骗罪331
第267条第1款 抢夺罪335
第268条 聚众哄抢罪337
第270条 侵占罪338
第271条第1款 职务侵占罪339
第272条第1款 挪用资金罪340
第273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342
第274条 敲诈勒索罪343
第275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344
第276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344
第276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345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277—367条)346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第277—304条)346
第277条 妨害公务罪346
第278条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347
第279条 招摇撞骗罪348
第280条第1款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348
第2款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348
第3款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348
第281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350
第282条第1款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351
第2款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351
第283条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351
第284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351
第285条第1款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351
第2款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351
第3款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352
第286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355
第288条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357
第290条第1款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358
第2款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358
第291条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358
第291条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359
第292条第1款 聚众斗殴罪359
第293条 寻衅滋事罪360
第294条第1款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361
第2款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362
第3款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362
第295条 传授犯罪方法罪366
第296条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366
第297条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367
第298条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367
第299条 侮辱国旗、国徽罪367
第300条第1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367
第2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367
第301条第1款 聚众淫乱罪373
第2款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373
第302条 盗窃、侮辱尸体罪373
第303条第1款 赌博罪373
第2款 开设赌场罪373
第304条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379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第305—317条)379
第305条 伪证罪379
第306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379
第307条第1款 妨害作证罪380
第2款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380
第308条 打击报复证人罪380
第309条 扰乱法庭秩序罪380
第310条 窝藏、包庇罪380
第311条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380
第312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380
第313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84
第314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388
第315条 破坏监管秩序罪388
第316条第1款 脱逃罪388
第2款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388
第317条第1款 组织越狱罪388
第2款 暴动越狱罪 聚众持械劫狱罪388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第318—323条)389
第318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89
第319条 骗取出境证件罪389
第320条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390
第321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90
第322条 偷越国(边)境罪391
第323条 破坏界碑、界桩罪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391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第324—329条)391
第324条第1款 故意损毁文物罪391
第2款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392
第3款 过失损毁文物罪392
第325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392
第326条 倒卖文物罪393
第327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393
第328条第1款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393
第2款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393
第329条第1款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393
第2款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394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第330—337条)394
第330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394
第331条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395
第332条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395
第333条第1款 非法组织卖血罪 强迫卖血罪396
第334条第1款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396
第2款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397
第335条 医疗事故罪401
第336条第1款 非法行医罪402
第2款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402
第337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404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338—346条)405
第338条 污染环境罪405
第339条第1款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407
第2款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407
第340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410
第341条第1款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410
第2款 非法狩猎罪410
第342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413
第343条第1款 非法采矿罪416
第2款 破坏性采矿罪416
第344条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419
第345条第1款 盗伐林木罪421
第2款 滥伐林木罪421
第3款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421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357条)425
第347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436
第348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445
第349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446
第350条 走私制毒物品罪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447
第351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453
第352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454
第353条第1款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455
第2款 强迫他人吸毒罪455
第354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455
第355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456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358—362条)457
第358条第1款 组织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457
第3款 协助组织卖淫罪458
第359条第1款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459
第2款 引诱幼女卖淫罪459
第360条第1款 传播性病罪460
第2款 嫖宿幼女罪460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363—367条)462
第363条第1款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462
第2款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462
第364条第1款 传播淫秽物品罪471
第2款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471
第365条 组织淫秽表演罪473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第368—381条)475
第368条第1款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475
第2款 阻碍军事行动罪475
第369条第1款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475
第2款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475
第370条第1款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477
第2款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477
第371条第1款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478
第2款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478
第372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479
第373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479
第374条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480
第375条第1款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481
第2款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481
第3款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481
第376条第1款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484
第2款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484
第377条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485
第378条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485
第379条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485
第380条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485
第381条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486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第382—396条)487
第382条 贪污罪487
第384条 挪用公款罪494
第385条 受贿罪501
第387条 单位受贿罪507
第388条之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08
第389条 行贿罪508
第391条 对单位行贿罪510
第392条 介绍贿赂罪510
第393条 单位行贿罪511
第395条第1款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511
第2款 隐瞒境外存款罪511
第396条第1款 私分国有资产罪513
第2款 私分罚没财物罪513
第九章 渎职罪(第397—419条)514
第397条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515
第398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522
第399条第1款 徇私枉法罪523
第2款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523
第3款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523
第399条之一 枉法仲裁罪526
第400条第1款 私放在押人员罪526
第2款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526
第401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527
第402条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528
第403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528
第404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529
第405条第1款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530
第2款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530
第406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531
第407条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531
第408条 环境监管失职罪532
第408条之一 食品监管读职罪534
第409条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534
第410条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535
第411条 放纵走私罪539
第412条第1款 商检徇私舞弊罪540
第2款 商检失职罪540
第413条第1款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541
第2款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541
第414条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542
第415条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543
第416条第1款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543
第2款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544
第417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544
第418条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545
第419条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545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第420—451条)546
第421条 战时违抗命令罪546
第422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 拒传、假传军令罪546
第423条 投降罪546
第424条 战时临阵脱逃罪546
第425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546
第426条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546
第427条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546
第428条 违令作战消极罪547
第429条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547
第430条 军人叛逃罪547
第431条第1款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547
第2款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547
第432条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547
第433条 战时造谣惑众罪547
第434条 战时自伤罪547
第435条 逃离部队罪548
第436条 武器装备肇事罪548
第437条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548
第438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549
第439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549
第440条 遗弃武器装备罪549
第441条 遗失武器装备罪549
第442条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549
第443条 虐待部属罪549
第444条 遗弃伤病军人罪549
第445条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549
第446条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549
第447条 私放俘虏罪550
第448条 虐待俘虏罪550
附则(第452条)554
附录554
Ⅰ司法解释的附则规定554
Ⅱ晚近刑事立法·立法解释总名录558
Ⅲ晚近刑事司法解释总名录560
Ⅳ索引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