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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管理法全书
  • 刘新华主编 著
  • 出版社: 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
  • ISBN:7800709108
  • 出版时间:1998
  • 标注页数:2454页
  • 文件大小:13MB
  • 文件页数:210页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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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七)企事业单位的迁移 (611

北京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1994年7月6日) (1813

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5年10月8

建设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1988年8月8日) (184

第一节 土地管理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143

目 录第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三部分土地管理法律实务第一章 土地管理法律概述143

一、土地管理法的概念144

二、土地管理法的调整对象145

第二节 土地管理立法的历史发展146

二、封建社会的土地管理立法146

一、奴隶社会的土地管理立法146

三、民国时期的土地管理立法147

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管理立法148

五、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管理立法149

一、1986年土地管理法实施的概况150

第三节 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及基本内容150

二、1986年《土地管理法》的不足之处151

三、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情况152

四、《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过程153

五、土地管理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154

六、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内容154

第四节土地管理法律原则156

一、坚持土地公有制原则156

四、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原则157

三、依法管理土地的原则157

二、国家对土地统一管理原则157

五、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管制的原则158

七、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原则159

六、对征用土地进行补偿的原则159

八、加强土地执法监督的原则160

第五节土地用途法律制度161

一、土地用途管制的必要性161

二、土地用途管制的内容162

第六节土地管理法律关系165

一、土地管理法律关系的概念165

二、土地管理法律关系的特征165

三、土地管理法律关系的种类166

四、土地管理法律关系的构成167

二、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169

第一节土地管理体制169

一、土地管理体制的概念及模式169

第二章 土地管理体制与管理机构169

三、现行土地管理体制171

第二节 土地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172

一、1986年后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172

二、土地管理机构的改革173

第三节 土地管理机构的职责174

一、国土资源部“三定”方案的特点174

二、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175

(一)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175

(二)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内部有关机构的职责176

(二)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177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177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177

(三)乡镇土地管理所或土地管理员的主要职责178

四、其他土地管理机关178

第四节 土地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179

一、土地管理部门同城镇规划、建设及房产管理部门的关系179

二、土地管理部门同农业部门、林业部门的关系180

三、土地管理部门与部队、铁路、交通、水电等部门的关系181

四、土地管理部门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关系181

第一节土地所有权183

(一)土地所有权的概念183

第三章 土地权属管理183

一、土地所有权的含义183

(二)土地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表现184

二、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特征185

(一)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必须以法律为依据185

(四)土地所有权有溯及力185

(三)土地所有权具有明显的排他性185

(二)土地所有权是一项专有权,其所有权主体是特定的185

(五)国家和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利益是间接实现的186

三、土地的范围186

四、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及其结合、分离187

(一)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及其特性187

(二)土地所有权的四种权能的结合与分离188

五、土地所有权的限制188

六、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189

(一)国有土地190

(二)集体土地190

七、土地所有权的取得方式191

(一)土地的原始取得191

(二)继受取得193

第二节土地使用权概述194

一、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194

二、土地使用权的权能及其结合、分离196

(一)土地使用权的权能196

三、土地使用权的限制197

(二)土地使用权权能的结合和分离197

四、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变更198

(一)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含义198

(二)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199

(一)共有的含义及特征200

(三)土地使用权变更200

五、土地使用权的共有200

(二)共有的种类及其关系的处理原则201

(一)相邻关系及相邻权的含义202

六、土地使用权的相邻权及相邻关系处理202

(二)相邻权的内容203

(三)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203

(四)处理相邻危险纠纷的要求204

第三节土地权属的确认205

一、土地权属确认的含义205

二、土地权属确认的机关和程序206

(一)确认的机关206

(二)确认的一般程序206

三、国有土地所有权的确定207

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208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认209

六、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确认211

七、土地权属的变更确认212

八、林地、草原、水面、滩涂权属的确认212

二、土地权属争议的解决途径、办法213

一、土地权属争议的概念及分类213

第四节土地权属争议及其解决213

三、土地权属争议的管辖及程序215

(一)处权属争议的管辖215

(二)解处理的程序216

上地登记规则(1989年11月18日) (1218

一、农户经营方式的演进218

第一节土地承包经营的起源218

第四章 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制度218

(一)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土地使用制度219

二、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沿革219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土地承包经营”的发展219

第二节近年来我国土地承包经营的现状220

一、在改革中坚持土地承包经营的健康发展220

二、及时解决矛盾,明确土地权属关系220

三、近年来土地承包经营的尝试221

(一)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222

第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制度222

一、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的主体222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224

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225

(一)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概念和特点225

(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226

(三)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227

(五)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转让和转包228

(四)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228

(七)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229

(六)无效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确认和处理229

第四节关于承包经营户230

三、林地、草原、渔业用地承包230

一、承包经营户的概念231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特征231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中有关土地资产登记工作的通知(1993年3月29日) (1232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地位和财产责任232

一、延长土地承包期限233

第五节 土地承包期限与管理233

二、延长土地承包期与土地调整234

三、允许社员自己协商转包土地的原因235

四、土地投资的合理补偿235

五、土地承包的管理236

一、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特点236

第六节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特点和处理方式236

二、几类土地承包纠纷的处理237

第一节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及其内容239

(一)原有土地使用制度的内容239

一、我国原有的土地使用制度及其弊病239

第五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一)239

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实践和立法完善240

(二)原有土地使用制度的弊病240

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244

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原则244

第二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含义246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和特征246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性质248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区别249

(一)出让方式251

一、出让方式及其适用范围251

第三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和程序251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程序252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适用范围252

(一)拟定方案和预报253

(三)组织实施和发证254

(四)备案254

(二)正式报批254

(二)协商255

(一)申请255

三、协议出让的实施程序255

(一)招标256

(四)履行合同及发证256

(三)签约256

四、招标出让的实施程序256

(二)投标257

(三)开标、评标和决标257

(四)签约258

(五)领取土地使用证258

五、拍卖出让的实施程序258

(一)发布拍卖公告和展示259

(二)办理有关竞买的手续259

(三)拍卖的实施259

(四)拍卖成交260

(五)签约和领取土地使用证260

第四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61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含义及其签订261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262

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主要义务和违约法律责任265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方的主要义务和违约责任267

五、土地使用权的设立时间268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269

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4年发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271

第五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含义、条件282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及特征282

二、转让方、受让方和土地管理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84

(一)转让的一般条件286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286

(一)共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具备的特别条件288

(二)不得转让的土地使用权288

四、转让共有、抵押和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的特别条件288

(二)已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具备的特别条件289

(三)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具备的特别条件289

五、地上房屋的转让290

(一)地上房屋转让的一般要求290

(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分割转让291

(三)房屋预售291

(四)房产卖断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291

第六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买卖292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的含义及特征292

六、转让中土地使用权转移的时间292

二、土地使用权买卖的种类293

三、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签订及内容294

(一)买卖合同的含义及其签订294

(二)买卖合同的内容295

四、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和违约责任296

(一)出卖人的主要义务296

(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和违约责任297

五、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担保方式298

六、土地使用权的分期付款买卖299

(一)分期付款买卖的含义和特征299

(二)分期付款买卖应当注意的特别事项300

(一)成交价格的申报301

七、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的监督301

(二)低于市场价格时的国家优先购买权301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换的概念及特征302

(三)价格不合理上涨时的监督302

第七节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交换、赠与和继承302

一、土地使用权的交换302

(二)交换人的主要义务303

二、土地使用权的赠与304

(一)赠与的概念与特征304

(二)赠与人的主要义务305

(三)赠与合同的撤销305

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305

(一)土地使用权继承的含义305

(二)土地使用权继承与其他财产继承的区别306

(三)土地使用权继承与其他转让方式的区别306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和特征307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307

第八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307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308

(三)农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和内容309

(四)农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310

(五)农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310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其合同的概念和意义311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311

(三)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效力312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312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二)——出租、抵押、入股合营314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及特征314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含义314

第一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314

(二)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的区别315

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316

(一)出租必备的一般条件317

(二)不得出租的土地使用权318

三、出租人、承租人与土地使用权出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318

四、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签约和登记319

(二)登记320

五、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内容320

(一)签约320

六、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321

(一)出租人的主要义务322

(二)承租人的主要义务322

七、土地使用权出租中承租人的租赁权324

八、土地使用权的租售325

(一)房屋租赁的含义及其所占用的土地的范围326

九、地上房屋租赁326

(三)房屋租赁合同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327

(二)房屋租赁期限327

第二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328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特征和意义328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特征328

(二)抵押的意义329

二、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330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333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签订333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内容334

(三)抵押合同效力的从属性335

四、地上房屋的抵押336

五、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337

(一)抵押登记的概念和作用337

(二)办理抵押登记的程序337

(一)对抵押人占用权的限制339

六、抵押人占用房地产权利的限制和抵押权转让339

(二)抵押权的转让340

(一)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条件340

七、抵押权的行使和债权清偿340

(二)实现抵押权的途径和方式341

(三)债权清偿及其顺序342

(二)抵押权的消灭343

(一)抵押权的中止343

八、抵押权的中止和消灭343

九、土地使用权的最高额抵押344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的条件345

第三节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条件和程序345

(一)申请346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及土地登记的审批程序346

(二)审批347

(三)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48

(四)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48

(五)办理土地登记348

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的出让合同范本349

第四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入股、合营352

一、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的含义和作用352

二、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的条件及程序353

四、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程序354

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协议354

(一)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条件355

(二)地价评估及其确认355

(三)办理土地登记手续356

五、以土地使用权为投入条件的联合建房357

第五节 当前企业改革中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357

一、企业改革中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含义357

二、企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方式358

三、处置方式适用的企业范围359

(一)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条件360

四、企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条件和程序360

(二)处置的程序361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362

第六节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抵押和入股合营362

(一)抵押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范围及条件363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订立363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363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364

(四)实现抵押权时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处分364

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入股、合营365

(一)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的含义及表现366

一、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概述366

第七节有关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366

(二)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368

二、当事人协商解决合同纠纷369

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的调解370

(二)仲裁应遵循的基本原则371

四、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的仲裁371

(一)合同纠纷仲裁的概念及特征371

(三)仲裁协议372

(四)仲裁程序373

(五)仲裁裁决的执行和撤销、不予执行375

五、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的诉讼377

(一)合同纠纷诉讼的概念及特征377

(二)诉讼案件的管辖378

(三)第一审普通程序379

(四)上诉和二审程序380

(五)审判监督程序380

(六)执行381

一、地籍的概念和分类382

(一)地籍的概念382

第七章 地籍管理382

第一节地籍管理概述382

(二)地籍的分类383

二、地籍管理的性质和任务、目的384

(一)地籍管理的性质384

(二)地籍管理的任务与目的384

三、地籍管理的原则385

四、地籍管理的手段和方法386

五、地籍管理的基本内容387

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内容和工作程序388

一、土地调查概述388

第二节土地调查和土地分等定级388

(二)外业工作阶级389

(一)准备工作阶级389

(三)内业工作阶级390

三、地籍调查的内容和工作程序391

(四)检查验收和成果归档阶段391

(一)准备工作阶段392

(二)权属调查阶段392

(三)地籍测量阶段393

(四)成果检查、验收393

(五)成果整理阶段394

(一)准备工作阶段394

四、土地分等定级的内容和工作程序394

(三)划分土地单元和单元指标值确定阶段395

(二)选择土地评定指标阶段395

一、土地统计的含义及管理体制396

第三节土地统计396

(四)划分土地等级阶段396

二、土地统计的对象和任务397

(一)土地统计设计阶段398

三、土地统计的内容和工作程序398

(二)土地统计调查实施阶段399

(三)土地统计整理阶段399

(四)土地统计分析阶段400

四、土地统计报表和公布401

第一节土地登记概述402

第八章 土地登记402

一、土地登记的概念和意义402

二、土地登记的效力404

三、土地登记的特点405

四、土地登记的基本原则406

(三)申请的原则406

(二)地域管辖的原则406

(一)依法的原则406

(一)土地权属性质与来源407

(四)审查的原则407

五、土地登记的内容407

(五)公示的原则407

(三)土地权利客体408

(二)土地权利主体408

六、土地登记机关409

(一)土地登记申请和初审410

七、土地登记的一般程序410

(三)权属审核413

(二)地籍调查413

(四)注册登记416

(五)颁发或更改土地证书417

八、土地登记费用417

(一)土地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417

第二节初始土地登记418

(二)收费机关和交费义务人418

(三)土地登记费的使用与管理418

九、土地登记分类418

一、初始土地登记的概念和特点418

(一)准备工作419

二、初始土地登记的程序419

(二)初始土地登记申请421

(三)初始土地登记的权属审核423

二、变更土地登记的意义425

一、变更土地登记的概念425

第三节变更土地登记概述425

三、变更土地登记的特点426

四、变更土地登记的类型和程序427

第四节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428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429

(一)概念429

(二)设定登记的申请人及应提交的文件资料430

(三)权属审核430

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430

(一)概念430

(一)概念431

(三)权属审核431

(二)设定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431

三、国家人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431

(三)权属审核431

(二)设定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431

(一)概念432

四、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432

(三)权属审核432

(二)设定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432

(二)设定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433

五、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433

(三)权属审核433

(一)概念433

六、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434

(一)概念434

(二)设定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434

(三)权属审核434

七、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435

(三)权属审核435

(一)概念435

(二)设定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435

第五节 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436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436

(二)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437

(一)概念437

二、出让和国家人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437

(三)权属审核438

(二)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438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438

(三)权属审核438

(一)概念438

(二)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439

(一)概念439

四、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439

(一)概念439

(三)权属审核439

五、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439

(二)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439

(三)权属审核439

第六节 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440

(三)关于名称变更登记的说明440

(二)意义440

(一)概念440

一、名称变更登记440

(二)意义441

(三)关于地址变更登记的说明441

(一)概念441

二、地址变更登记441

三、土地用途变更登记442

(二)意义442

(三)关于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说明442

(一)概念442

第七节注销土地登记443

一、概念443

二、权属审核443

第九章 土地估价444

第一节土地估价概念和范围444

一、土地估价的概念和特征444

二、土地估价的适用范围445

第二节土地估价机构446

一、土地估价机构的含义和分类446

(一)估价机构具备的条件447

二、土地估价机构的资格取得和经营范围447

(二)经营资格的取得448

(三)估价机构的经营范围448

三、土地估价机构及估价人员的资格认证448

(一)土地估价机构的资格认证448

四、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责任449

(二)估价人员的资格考试和认证449

第三节委托估价土地的程序、方法451

一、委托估价的含义451

二、委托估价的一般程序和方法451

(一)委托协议的签订453

三、委托估价协议和估价费用453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454

(三)估价费用的标准454

四、土地估价的确认455

第四节 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456

一、土地估价报告456

(一)文字说明式报告456

(二)表格式报告458

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458

(一)市场比较法459

(二)收益还原法459

(三)剩余法(假设开发法)460

(五)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460

(四)成本逼近法460

一、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的含义和范围461

第五节 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估价461

二、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及其确认的程序462

三、估价的方法463

四、清产核资中的土地清查登记464

第十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66

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概述466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和特征466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内容467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467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467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468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它规划的关系469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的关系469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体系469

(四)与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的关系470

(三)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关系470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土规划的关系470

(五)与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关系470

(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部门用地规划的关系470

第二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471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471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和依据471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方法474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方法与程序474

(二)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474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475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与实施476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476

一、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体制概念476

第三节 土地利用计划476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476

(一)宏观控制与微观管理相结合的原则477

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原则477

(四)因地制宜原则478

(五)综合效益原则478

三、土地利用计划的任务478

(三)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478

(二)统筹兼顾的原则478

(一)土地利用计划体系479

(二)土地利用计划指标479

五、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程序和方法479

(一)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执行程序479

四、土地利用计划体系和指标479

(二)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方法481

(二)耕地的作用与地位482

第十一章 耕地的保护制度482

第一节耕地保护概述482

一、耕地的含义、作用与地位482

(一)耕地的含义482

二、我国耕地面临的危机483

(一)耕地数量有限484

三、保护耕的重要性484

(二)保护耕地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485

(三)我国重视耕地的保护问题486

(四)一些发达国家都很重视耕地的保护486

(三)耕地保护的目标487

四、耕地保护的实质、内容和目标487

(一)耕地保护的实质487

(二)耕地保护的内容487

五、我国耕地损失的原因、后果及保护对策488

(一)我国耕地损失的原因分析488

(二)耕地保护对策489

六、耕地保护的法律规定492

(一)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稳定耕地面积492

(三)提高耕地利用效益,制止掠夺式经营493

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493

(二)严格耕地占用审批权限,杜绝越权审批或以不合法手段获准用地的现象493

(一)基本农田的概念494

一、基本农田与保护494

(一)我国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概况495

二、我国基本农田保护政策495

(二)基本农田保护495

(二)我国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内容496

三、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498

一、土地开发的含义501

第一节土地开发501

第十二章 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501

二、土地开发管理的含义和原则502

(一)土地开发管理的含义502

(二)土地开发管理的原则502

(一)土地开发利用规划503

三、土地开发的计划管理503

(二)土地开发利用年度计划505

一、土地整理的含义506

第二节土地整理506

二、土地整理的依据508

四、土地整理的实施管理程序509

三、土地整理的原则509

五、土地整理规划510

(一)土地整理规划的研究内容和任务510

(二)土地整理规划的原则511

(三)土地整理规划体系511

六、土地整理的模式512

一、土地复垦的含义513

第三节土地复垦513

二、土地复恳管理514

(一)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复垦中的职责514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514

(三)土地复垦管理的任务515

(三)土地复垦规划的编制516

(二)待复垦土地资源的适宜性分析516

(一)土地复垦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516

三、土地复垦的计划管理516

四、土地复垦的模式517

五、土地复垦的检查验收518

六、土地复垦的效益分析520

(一)经济效益分析520

(二)社会效益分析520

(三)生态效益分析521

第四节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措施521

一、强化土地管理措施,切实保护耕地521

二、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落实土地规划523

三、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524

一、国家建设用地的含义和种类526

第十三章 国家建设用地法律制度526

第一节 国家建设用地概述526

二、国家建设用地的来源527

四、国家建设用地与乡(镇)村建设用地的异同点528

三、农用地转为国家建设用地的审批528

(一)国家建设用地与乡(镇)村建设用地的共同点528

(二)国家建设用地与乡(镇)村建设用地的区别529

(一)强化国家建设用地管理的意义529

五、国家建设用地管理的意义和任务529

(二)国家建设用地管理的任务530

第二节国家建设用地的基本原则531

六、国家建设用地法律制度的修改、完善531

一、维护国家建设用地的全民所有制原则532

二、按照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利用土地原则533

三、合理使用土地、保护农用地原则533

四、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相结合原则534

一、国家建设用地计划的含义和作用535

二、国家建设用地计划的编制和下达535

第三节 国家建设用地计划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管理535

三、国家建设用地计划的管理、监督536

四、国家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编制537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移538

第四节 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方式——划拨的含义和特征538

二、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方式539

三、划拨建设用地的含义、特征540

四、划拨建设用地用途的改变541

第五节 划拨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542

一、划拨建设用地的项目总类542

(一)国家机关建设542

(二)军事建设542

二、交通行业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543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国家建设543

(四)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543

(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543

(一)民航543

(二)铁路543

(一)水利544

三、水利、电力行业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544

(四)水运(包括内河运输和海上运输)544

(三)公路544

(二)电力545

四、石油天然气行业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546

五、煤炭行业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547

六、教育、体育和卫生行业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548

(二)体育548

(三)卫生548

(一)教育548

第六节划拨建设用地的程序和补偿安置549

一、提出用地申请549

三、审批和备案551

二、拟定方案和预报551

四、组织实施和拨付土地552

五、颁发土地使用证553

六、划拨用地中的补偿安置553

(一)临时用地的含义、特点554

一、国家建设临时用地的含义和适用范围554

第七节 国家建设临时用地554

(二)临时用地的范围554

三、临时用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555

(二)审批555

(一)提出用地审请555

二、临时用地的审批555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含义及特征556

第八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556

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557

三、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权限及程序560

(一)审批的权限560

(二)审批的程序561

四、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562

第九节城市建设用地563

一、城市建设用地的含义及法律适用563

二、城市土地管理机关564

三、城市建设用地与城市规划的关系565

四、城市建设项目选址制度566

五、城市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批制度567

(一)城市建设用地审批567

(二)城市建设临时用地的审批制度568

六、城市土地使用、保护制度569

七、城市建设拆迁地上房屋及其补偿、安置570

(二)房屋拆迁方式和程序571

关于转让国有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的通知(1995年6月23日) (1571

(一)拆迁当事人571

(三)拆迁补偿572

(四)拆迁安置573

一、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含义及法律适用574

第十节 外商投资企业建设用地574

二、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取得的方式和程序576

(一)审批加工合同方式取得用地的程序576

(二)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577

(四)租赁房屋、场地577

(三)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合资、合作条件的程序577

三、外商投资企业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的取得和使用578

(一)取得成片开发土地的程序、方式578

(二)成片开发土地的使用579

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4年发布的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范本580

第一节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含义、作用583

一、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概念及特征583

(一)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583

第十四章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法律制度583

(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是为了满足国家建设事业的需要584

(四)国家建设征用的土地只能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584

(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是一种国家行政行为584

二、征用土地的作用585

(五)被征用的土地的所有权实现转移585

(六)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必须以补偿为必备条件585

三、加强土地征用管理的必要性586

第二节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法律制度的建立和修改、完善587

一、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法律制度的含义587

二、建国以来征用土地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588

三、这次对原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制度的修改590

(一)对征用农用地和非农用地规定了不同的程序591

(二)上收了征地审批权,即取消了省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审批权,将审批权集中于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两级政府591

(三)调整了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之间的征地审批权限592

(四)完善了征地方式,限制了进入征地程序的建设项目592

(五)提高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标准592

(六)进一步完善了征用土地的程序592

、经济合理,保护耕地593

第三节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原则593

三、严格执行审批制度594

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594

第四节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程序和审批权限595

四、严格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595

一、征用土地的基本程序595

(一)提出用地申请和预报596

(二)划定用地范围,拟定征地方案597

(三)核定批准用地和备案598

(四)组织实施,拨付土地599

(五)颁发土地使用证599

二、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600

(一)征用土地审批权的含义和意义600

(二)征用土地审批权限的划分600

(三)应当注意的几个事项601

三、征用农用地的审批问题601

(一)征用土地补偿的含义602

一、征用土地补偿的含义、范围和原则602

第五节 征用土地的补偿及安置602

(三)征用土地补偿的原则603

(二)征用土地补偿的范围603

(一)征地补偿费的标准604

三、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标准及其实施604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605

(三)安置补助费605

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安置607

(四)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使用607

第六节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和移民安置608

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的原则609

二、征用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及使用609

(一)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的补偿费用标准609

(二)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的补偿费用标准610

三、移民安置的办法610

(一)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610

(三)有关费用的使用610

(二)组织实施611

(六)城镇的搬迁611

(五)服从安置611

(四)多余劳动力的安置611

(三)安置地区的确定611

(一)移民安置的方针和原则612

四、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办法612

(八)对移民生产、生活的扶持、照顾612

(二)移民安置的办法613

(三)淹没区、安置区的管理614

(四)安置的优惠措施615

第十五章 乡(镇)村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制度616

第一节 乡(镇)村建设用地管理概述616

一、乡(镇)村建设用地的种类和特点616

(一)乡(镇)村建设用地的含义及种类616

(二)乡(镇)村建设用地的特点617

(一)它是一种国家的行为617

二、乡(镇)村建设用地管理的含义及特征617

(三)管理的对象是乡(镇)村建设用地618

(二)它是一种行政行为618

三、乡(镇)村建设用地管理的任务619

四、加强乡(镇)村建设用地管理的意义619

第二节 乡(镇)村建设用地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621

、乡(镇)村建设用地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初步完善621

二、1998年对乡(镇)村建设用地法律制度的修改、完善622

第三节 乡(镇)村建设用地的原则623

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原则623

二、珍惜耕地,防止浪费耕地的原则624

三、既要有利于生产,又要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624

四、依法批准的原则624

五、维护社会主义土地集体公有制原则625

第四节 乡(镇)村建设用地的规划625

一、乡(镇)村建设用地规划的含义和作用625

二、乡(镇)村建设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626

三、乡(镇)村各类建设用地的规划627

(二)公共建筑用地规划628

(四)道路及交通运输用地规划628

(三)生产建设用地规划628

(一)住宅建筑用地规划628

一、宅基地用地标准629

(五)能源用地规划629

第五节 乡(镇)村建设用地标准629

二、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标准631

三、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标准631

第六节 乡(镇)村建设用地的审批631

一、乡(镇)村建设用地审批的含义631

二、乡(镇)村建设用地审批与征用土地审批的异同632

(一)乡(镇)村建设用地审批与征用土地审批的共性632

三、乡(镇)村建设用地审批权限的划分633

(二)乡(镇)村建设用地审批和征用土地审批的不同点633

(一)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的批准权限634

(四)村民“两户一体”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635

(三)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批准权限635

(二)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的批准权限635

(一)宅基地的审批程序636

四、乡(镇)村各项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636

(二)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审批程序638

(三)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639

一、乡(镇)村建设用地的补偿、安置制度640

第六节 乡(镇)村建设用地的补偿安置和有偿使用改革640

(四)“两户一体”用地的审批程序640

二、乡(镇)村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制度改革641

一、乡(镇)村建设用地收回的含义及特征642

第七节 乡(镇)村建设用地的收回642

(一)为乡(镇)村公共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643

二、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条件643

(二)土地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644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644

(二)审批的程序645

(一)审批的权限645

三、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审批645

(一)用途特殊647

(二)存在分散647

一、国家特殊用地的含义及特征647

第一节 国家特殊用地的含义和法律适用647

第十六章 国家特殊用地法律制度647

(四)调换性强648

(五)受普通法和特别法调整648

(六)对相邻土地使用人权利有较大限制648

二、国家特殊用地的法律适用648

(三)管理不集中648

(一)铁路用地的种类与范围649

第二节交通运输用地法律制度649

一、铁路运输用地法律制度649

(二)铁路用地的权属和管理权650

(三)铁路用地规划、计划651

(四)铁路建设用地的取得和使用651

(五)铁路用土地保护652

二、公路运输用地法律制度653

(二)公路建设用地的规划、计划654

(一)公路运输用地的含义及种类654

(四)公路用地的保护和管理655

(三)公路用地的取得和管理体制、机构655

三、水上运输用地法律制度656

(二)内河运输用地657

四、航空运输用地法律制度657

(一)海洋运输用地657

(二)航空运输用地的权属和管理权657

(三)机场用地的使用和管理657

(一)航空运输用地的范围657

五、对机场附近土地使用者的权利限制658

第三节 输电、通迅线路和输油、输水管线用地法律制度658

(一)管线用地的含义及范围659

(二)管线用地的特征659

(三)管线用地的取得和使用659

(四)管线防护区域用地的使用、保护659

(二)水利水电工程保护范围的划定660

一、水利水电工程用地法律制度660

(一)水利水电工程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660

第四节水利水电工程和矿业用地法律制度660

(四)水利水电工程用地的权属和取得661

(三)水利水电工程及其用地的管理体制661

二、矿业用地法律制度662

(五)水利水电工程和附属设施、设备及其用地的保护662

第五节 国防用地法律制度663

一、国防用地的含义及范围663

二、国防用地的取得和使用664

三、正确处理部队和地方部分房地产权的历史遗留问题665

四、国防用地的调查、统计666

五、国防用地管理体制667

一、风景名胜区土地的范围和特点668

第六节风景名胜区土地管理668

二、风景名胜区土地的管理体制669

三、风景名胜区的规划670

四、风景名胜区建设用地的取得和权属管理671

五、风景名胜区内土地的利用和保护671

第七节 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672

一、自然保护区土地的范围和特点672

二、自然保护区土地的管理体制和权属管理673

四、自然保护区土地的取得和使用674

三、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674

五、自然保护区的土地保护675

一、林业用地的含义和种类677

第十七章 有关自然资源法律对土地问题的规定677

第一节森林法对林业用地的规定677

二、林地管理体制和机构678

三、林地所有权及其确认678

(一)林地所有权的含义678

(二)林地所有权的确认679

(二)林地使用权的取得680

(一)林地使用权的含义680

四、林地使用权的取得、确认和转让680

(四)林地使用权的转让、入股、合作或合资及变更登记681

(三)林地使用权的确认681

六、林地权属争议及解决682

五、建设占用、征用林地682

七、林地的保护684

(一)国有草原的所有权685

二、草原所有权685

一、草原的含义及其管理体制685

第二节 草原法对草原的规定685

(二)草原使用权的取得和确认686

(二)集体草原的所有权及其确认686

(一)草原使用权的概念686

三、草原的使用权686

五、草原的保护和利用687

四、草原的征用、占用及权属变更687

(一)草原权属纠纷及其解决688

六、草原纠纷的调处688

一、渔业用地的含义689

第三节 渔业法对渔业用地的规定689

(二)草原侵权纠纷及其解决689

二、渔业用地的所有权689

三、渔业用地的使用权及其确认690

(一)渔业用地使用权的含义和主体690

(二)渔业用地使用权的确认和消灭690

四、渔业用地权属争议的解决691

五、渔业用地的管理体制691

第四节矿产资源法对矿业用地的规定692

六、渔业用地的利用和保护692

(一)矿产资源的国家专有权693

一、矿产资源和矿业用地的所有权693

(二)矿业用地的所有权693

二、矿业用地使用权的取得694

(二)矿产开采用地的取得694

(一)矿产勘查临时用地的取得694

三、矿业用地范围的划定695

五、矿业用地的复垦和闭矿处理696

四、矿业用地的使用和保护696

第五节煤炭法对煤炭业用地的规定697

一、煤炭业用地的管理体制697

二、煤炭业建设用地的规划697

三、煤炭建设用地的取得和矿区村庄搬迁安置698

(一)水资源的概念699

第六节水法和水土保持法中有关土地问题的规定699

一、水法中有关土地问题的规定699

四、煤矿开采农田等地表土地塌陷、挖损问题的处理699

(二)水资源的所有权700

(三)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与土地的关系700

(五)用水管理701

(四)利用土地要保护水和水域701

(一)水土保持的规划702

二、水土保持法对水土保持的规定702

(二)水土保持的预防工作702

(三)水土流失的治理703

(四)对违法行为的处罚704

第七节环境保护法对土地的规定705

一、土地与环境密不可分705

二、有关土地利用中对环境保护的规定706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作用707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07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70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708

第十八章 土地税费管理710

一、土地无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必要性710

第一节 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710

二、土地有偿使用的理论依据711

三、土地有偿使用的意义712

四、我国土地有偿使用的立法实践713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含义和作用714

第二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14

二、出让金的种类715

三、出让金的确定办法716

(一)确定出让金的一般要求716

(二)协议出让金及其最低价确定办法717

(四)招标出让金的确定办法718

(三)拍卖出让金的确定办法718

四、出让金的交付办法718

五、出让金的使用和管理719

二、土地使用税征收对象和纳税人721

第三节城镇土地使用税721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和意义721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723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和审核724

五、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法726

六、几种特殊用地的征税问题727

七、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争议的解决728

一、土地增值税的含义和作用729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729

(一)征收对象730

二、土地增值税征收的对象和纳税人730

(一)税率731

三、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和扣除费用项目731

(二)纳税人731

(二)扣除项目732

四、土地增值税的免征及其办理733

(一)税额的计算方法734

五、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办法734

(二)征收的时间和程序735

(四)货币计算单位736

(三)征收机关736

六、几种特殊情况下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737

七、土地增值税征收中的房地产评估738

第五节耕地占用税739

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对象和纳税人739

(一)征税对象739

一、耕地占用税的含义和作用739

(二)纳税人740

三、耕地占用税的税率740

四、耕地占用税的减免和审核741

五、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办法742

六、纳税人违法纳税的处罚743

七、耕地占用税的使用743

第六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744

一、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概念和缴纳人744

(一)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概念和征收对象744

二、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745

(二)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缴纳人745

三、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办法745

一、场地使用费的含义746

第七节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746

四、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使用和管理746

(二)纳费义务人747

(一)征收对象747

二、场地使用费的征收对象和纳费人747

二、场地使用费的征收标准和减免748

(一)征收标准748

(二)场地使用费的减、免749

三、场地使用费征收的办法750

四、场地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751

第八节其他有关土地的税费751

一、建设占用林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751

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752

三、城市房地产税754

四、外商投资企业有关土地的工商统一税和企业所得税755

(一)工商统一税755

五、契税756

(二)企业所得税756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758

第十九章 土地行政处罚758

第一节行政处罚的基本含义758

(二)公正、公开原则759

(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759

二、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759

(四)一事不再罚原则760

(一)惩罚性功能760

三、行政处罚的功能760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760

(二)预防性功能760

四、我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基本制度761

(四)教育性功能761

(三)补救性功能761

(一)行政处罚设定权制度761

(五)维护秩序功能761

(五)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762

(四)听证制度762

(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制度762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制度762

(一)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763

五、行政处罚与刑罚、行政处分的区别763

(六)政府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763

(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764

(一)土地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所应具备的条件765

第二节土地行政处罚765

一、土地行政处罚的概念765

二、土地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和相对人765

(二)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在土地行政处罚中的主体资格766

(三)土地行政处罚相对人及其权利和义务766

三、土地行政处罚的种类及适用范围768

(一)罚款768

(二)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768

(三)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769

(四)没收违法所得769

(五)责令限期改正、治理769

四、土地行政处罚的管辖770

(二)土地行政处罚管辖的形式770

(一)土地行政处罚管辖的概念770

五、土地行政处罚程序772

(二)一般程序773

(一)简易程序773

(一)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形式778

(二)土地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778

六、土地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778

(三)《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的规定779

(一)土地行政行为是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实施的行为780

第二十章 土地行政行为与强制执行780

第一节土地行政行为的含义、种类780

一、土地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特征780

(四)土地行政行为具有明显的科学技术性781

(二)土地行政行为是土地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其职责或者行使土地行政权力的行为781

(三)有些土地行政行为具有双重性781

二、土地行政行为的种类782

(一)普遍行政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782

(二)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行政司法、行政监察782

(三)单方行政行为和多方行政行为782

(五)实体性行政行为和程序性行政行为783

(六)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783

(四)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783

一、土地管理普遍行政行为的含义及特点784

二、土地管理普遍行政行为的种类784

(一)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784

第二节 土地管理的普遍行政行为784

(二)发布行政命令785

(三)制定规划、计划785

一、土地管理具体行政行为的含义及特征786

第三节 土地管理具体行政行为的含义及效力786

(一)土地行政行为内容上的效力787

二、具体土地行政行为的效力787

(二)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权限合法788

(一)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788

(二)具体土地行政行为时间上的效力788

三、具体土地行政行为的有效条件788

(三)具体土地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789

(四)形式和程序合法789

(五)具体土地行政行为效力开始的先行程序必须合法790

四、无效具体土地行政行为及其后果791

(一)无效土地行政行为的认定依据791

(二)无效土地行政行为的后果791

一、土地行政执法行为792

第四节 土地行政执法行为和土地行政司法行为792

(一)土地登记和权属确认792

(二)土地调查、评价、统计793

(三)土地开发、复垦793

(五)土地审批793

(四)土地征用793

(八)土地费用征收794

(十)其他土地行政执法行为794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794

(九)土地行政处罚794

(七)土地保护、禁止行为794

二、土地行政司法行为795

(一)土地行政司法行为的含义及其特点795

(二)土地行政司法行为的种类796

第五节 土地行政强制执行797

一、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及特点797

二、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及与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798

(一)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79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节选)(1995年10月30日) (1799

(二)土地行政强制执行与土地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799

三、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800

(一)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800

(二)相对人所负的法定义务800

四、土地行政强执行的方式801

(一)间接强制801

(二)直接强制802

(二)查封的执行程序802

(一)查封的适用条件802

五、土地管理机关自行查封施工物品的程序802

(一)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的范围803

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和程序803

(二)法院实施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804

(三)法院实施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805

一、土地监察的概念及特点807

第二十一章土地监察807

第一节土地监察概述807

二、土地监察的作用808

三、土地监察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809

四、土地监察的基本原则810

五、土地监察的种类811

第二节土地监察机构及监察职责、职权、措施812

一、土地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812

(一)土地监察机构812

(二)土地监察人员813

二、土地监察的职责813

三、土地监察的职权815

四、土地监察的措施817

五、土地监察工作制度819

第三节 土地监察的内容和方式、程序819

一、土地监察的内容819

二、土地监察的方式821

三、土地监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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