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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实务 政策解读 实务操作 案例分析 第2版
  • 吴健,吕士柏编著 著
  • 出版社: 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
  • ISBN:9787509215432
  • 出版时间:2017
  • 标注页数:438页
  • 文件大小:199MB
  • 文件页数:463页
  • 主题词:个人所得税-研究-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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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第一章 个人所得税概述2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简介2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产生2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进程2

(一)个人所得税法的诞生2

(二)第一次修改——统一个人所得税税制3

(三)第二次修改——恢复对储蓄存款利息征税3

(四)第三次修改——首次提高费用扣除标准3

(五)第四次修改——存款利息授权国务院规定3

(六)第五次修改——第二次提高费用扣除标准4

(七)第六次修改——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和调整税率4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的特点5

(一)实行分类征收5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6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6

(四)采用课源制与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6

四、个人所得税的功能7

五、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8

六、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9

(一)改革的必要性9

(二)改革的紧迫性9

(三)改革的指导思想9

(四)改革的基本原则9

(五)改革的主要目标10

(六)改革的设想10

(七)改革的主要问题11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要素12

一、纳税人12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内涵12

(二)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13

(三)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15

二、征税对象16

(一)征税对象概述16

(二)计税依据与税目16

(三)个人所得税征收项目17

三、税率17

(一)税率概述17

(二)速算扣除数19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19

四、计税依据23

(一)收入形式23

(二)费用扣除方法23

(三)个人所得税外币折算24

五、纳税期限25

(一)纳税期限概述25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25

第二章 工资、薪金所得28

第一节 征税范围28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28

二、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30

第二节 应纳税额的确定30

一、应纳税所得额31

二、费用扣除31

(一)费用扣除标准31

(二)附加减除费用32

(三)“三费一金”的扣除33

(四)费用扣除的特殊处理34

三、应纳税额36

第三节 捐赠的扣除36

一、限额扣除36

(一)捐赠税前扣除政策36

(二)捐赠税前扣除的计算37

(三)限额扣除的主要项目37

二、全额扣除39

(一)向农村义务教育或教育事业的捐赠39

(二)对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捐赠40

(三)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40

(四)对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40

(五)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的捐赠40

(六)对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的捐赠40

(七)向红十字事业捐赠41

(八)对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的捐赠41

(九)对中华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41

(十)对芦山地震受灾地区的捐赠41

三、扣除的项目和期限42

第四节 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的扣除42

一、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限额扣除政策43

二、适用范围43

(一)试点地区范围43

(二)适用的所得项目43

三、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界定44

(一)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应符合的条件44

(二)健康保险产品的分类44

四、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45

(一)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处理45

(二)单位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的处理46

(三)生产经营所得的处理47

五、纳税申报表的填报47

(一)扣缴义务人的填报47

(二)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的填报47

(三)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的填报47

六、税优识别码的使用49

第五节 特殊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49

一、不含税收入49

(一)雇主为雇员负担全额税款50

(二)雇主为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50

(三)雇主为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51

(四)雇主为雇员负担超过原居住国税额的税款51

(五)雇主负担税款的简便算法:方程法52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53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务处理53

(二)适用范围54

(三)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处理55

(四)纳税筹划57

三、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59

四、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60

五、内部退养与提前退休人员取得的一次性收入62

(一)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收入62

(二)提前退休取得的补贴收入63

六、企业与职业年金64

(一)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所得税处理64

(二)年金递延纳税政策64

七、按年计算,分月预缴66

第三章 股权激励所得68

第一节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得68

一、股票期权所得68

(一)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68

(二)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71

(三)工资、薪金所得境内、境外来源的划分71

(四)应纳税款的计算72

二、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得73

(一)股票增值权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73

(二)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74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74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76

三、股权奖励76

四、征收管理76

(一)代扣代缴与自行申报76

(二)股权激励优惠计税方法的适用范围77

五、延期纳税79

(一)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延长纳税期限79

(二)延期纳税备案表及其填报79

(三)高管股票期权所得纳税确有困难的分期缴税老政策82

第二节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得82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概述82

(一)我国股权激励总体发展情况82

(二)股权激励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83

(三)调整和完善股权激励政策的主要考虑83

(四)政策变化及对纳税人税负的影响84

二、股权激励递延纳税新政及其适用条件85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递延纳税新政85

(二)股权激励递延纳税的适用条件85

(三)股权激励的形式87

三、股票(权)期权87

(一)股票(权)期权的界定87

(二)股票(权)期权递延纳税政策应符合的条件87

(三)符合条件的股票(权)期权递延纳税新政88

(四)扣缴义务人的确定90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权)期权所得91

四、限制性股票95

(一)限制性股票的界定95

(二)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递延纳税96

(三)递延纳税应符合的条件98

(四)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99

(五)新三板挂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处理101

五、股权奖励101

(一)股权奖励的界定101

(二)符合条件的股权奖励递延纳税101

(三)股权奖励递延纳税应符合的条件102

(四)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权奖励的处理103

(五)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激励的处理105

(六)政策衔接105

(七)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奖励延期纳税105

(八)示范地区股权奖励分期缴税108

六、备案与管理109

(一)递延纳税的备案109

(二)递延纳税备案表及其填报109

(三)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表及其填报109

七、认购有价证券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115

(一)所得性质的认定115

(二)计税方法115

(三)取消审批的后续管理115

(四)备案和留存备查资料116

(五)备案表及其填报116

八、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股权奖励116

(一)转化科技成果股权奖励分期缴税116

(二)所得项目的确定119

(三)现金收入优先缴税120

(四)企业破产尚未缴纳税款的处理120

(五)备案办理120

(六)代扣代缴121

九、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121

(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121

(二)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界定121

(三)取消审核的后续管理121

(四)备案表及其填报122

(五)获奖人按股份、出资比例获得分红的处理122

(六)获奖人转让股权、出资比例的处理122

综合案例 美团股权激励计划引争议,员工主张期权行权权利126

第四章 无住所个人所得132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判定132

一、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判定原则132

二、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确定133

(一)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确定133

(二)受派来华为海洋石油作业进行工作的雇员工资所得来源地的确定133

三、以折扣认购有价证券形式取得工资、薪金134

四、境内销售货物、劳务或发生应税行为的判定134

(一)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的判定134

(二)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判定135

(三)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情形135

第二节 境内居住天数和实际工作时间135

一、境内居住天数的确定135

二、境内工作期间的确定136

(一)入境、离境当日按半日计入工作期间136

(二)公休假日、个人休假日及接受培训天数的处理136

(三)离境休息期间的处理137

(四)实际在境内、境外工作期间的界定138

(五)地方税务机关的规定138

第三节 纳税义务的确定与应纳税额的计算138

一、不同情形下的分析与计算139

(一)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183日)139

(二)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183日但不满一年141

(三)居住满一年不满五年142

(四)在华居住满五年以后145

二、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应纳税额的计算147

三、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的计算152

四、同时兼任境内外职务工资、薪金所得的处理153

五、境内无住所个人奖金收入应纳税额的计算154

六、港澳税收居民应纳税额的计算157

第四节 外籍个人所得税政策159

一、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无住所个人境外所得境外支付部分免税159

二、居住不超过90日无住所个人境内所得境外雇主支付部分免税159

三、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优惠160

四、留学生生活津贴、奖学金和勤工俭学收入162

五、外籍个人符合规定的补贴免税162

六、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优惠166

七、附加减除费用标准及其适用166

(一)附加减除费用的适用范围166

(二)附加减除费用标准167

综合案例 外籍员工在华天数和纳税义务的判定167

第五章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72

第一节 劳务报酬所得172

一、征税范围172

(一)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172

(二)董事费收入172

(三)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173

(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收入174

(五)影视演职人员所得174

(六)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174

(七)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176

(八)广告市场取得的收入177

(九)个人兼职收入177

二、应纳税所得额177

(一)劳务报酬所得每次的确定177

(二)允许扣除的税费178

三、应纳税额179

(一)基本规定179

(二)为纳税义务人负担税款的计算179

第二节 稿酬所得181

一、征税范围181

二、收入每次的确定182

(一)稿酬所得每次的确定182

(二)其他所得每次的确定183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183

第三节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85

一、征税范围185

(一)专利权185

(二)商标权185

(三)著作权185

(四)非专利技术186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187

(一)应纳税额计算公式187

(二)税费的扣除187

第六章 生产经营所得190

第一节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190

一、纳税人190

二、征税范围190

三、应纳税所得额193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原则193

(二)应纳税所得额194

(三)收入总额195

(四)准予扣除的项目195

(五)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项目196

(六)亏损及其弥补196

(七)扣除项目及标准196

(八)资产的税务处理201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202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202

(二)经营期不足一年应纳税额的计算203

(三)生产经营所得如何适用新老税法203

五、征收管理204

(一)设有两处或两处以上经营机构的申报204

(二)注销前结清税款205

第二节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205

一、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及纳税人的界定205

(一)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界定205

(二)纳税义务人205

二、查账征收应税所得的确定206

(一)收入总额206

(二)扣除项目207

(三)特殊事项的处理208

三、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210

(一)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条件210

(二)应纳所得税额与应税所得率的确定211

(三)不适用核定征收的行业212

四、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212

(一)出资律师的税务处理212

(二)雇员律师的税务处理213

(三)非雇员律师的税务处理215

五、清算所得217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217

(二)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218

(三)清算的个人所得税处理219

六、征收管理220

(一)申报期限220

(二)纳税地点220

第三节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222

一、征税范围223

(一)征税范围的规定223

(二)商业企业在职职工对企业下属部门承包经营所得224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224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224

(二)承包、承租期不足一年的处理225

三、企业发包(出租)经营的税务处理225

综合案例 个体经营饭店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与纳税申报229

第七章 资本与财产性所得234

第一节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34

一、征税范围的界定234

(一)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34

(二)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取得的所得234

(三)企业转制中个人股增值所得235

(四)未用于经营的年终未还投资者借款的处理235

(五)个体工商户取得的联营利润236

(六)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236

二、应纳税所得额237

(一)派发红股和转增资本237

(二)收购股权后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239

(三)储蓄存款利息240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240

四、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241

(一)2013年起实施的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241

(二)2013年以前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减征50%244

五、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244

(一)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244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与税款扣缴245

(三)个人持有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的界定246

(四)转让股票的认定246

(五)相关事项的处理246

六、盈余积累转增股本分期纳税247

(一)应税项目的确定247

(二)转让股权取得现金优先缴税247

(三)不予追征的适用247

(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248

(五)备案管理248

(六)代扣代缴248

第二节 财产租赁所得248

一、纳税人的确定248

二、应纳税所得额249

(一)税费和修缮费的扣除249

(二)税前扣除税、费的次序249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250

(四)营改增后出租房屋计税依据的确定250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250

四、特殊事项的处理251

(一)转租所得251

(二)个人出租住房所得251

(三)个人投资设备所得252

(四)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所得252

(五)售后回租购买者所得252

第三节 财产转让所得252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253

(一)收入的确定253

(二)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的确定253

(三)营改增后计税依据的确定254

(四)转让改组改制中取得的量化资产所得254

二、转让限售股所得254

(一)对限售股转让所得征税的背景255

(二)征税范围255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256

(四)征收管理258

(五)企业转让限售股所得税处理260

三、非货币性资产投资261

(一)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概述261

(二)应税项目的确定262

(三)应纳税所得额262

(四)纳税人与纳税地点263

(五)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税264

(六)纳税申报265

(七)政策衔接265

(八)2011年以前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暂不征税266

(九)苏宁环球增发税务事件266

四、技术成果投资选择性税收优惠267

(一)技术成果投资入股267

(二)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267

(三)被投资企业的处理268

(四)投资取得股权后上市再处置股票的处理268

(五)转增股本或以股权对外投资的处理269

(六)递延纳税股权转让的处理269

(七)享受递延纳税股权优先转让270

(八)递延纳税备案270

(九)扣缴义务人的确定272

五、特殊事项的处理275

(一)买卖虚拟货币所得275

(二)拍卖财产所得275

(三)购买和处置债权所得277

(四)个人房产转让所得278

(五)个人转让汽车所得281

第四节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得281

一、纳税人与应税项目的界定282

(一)股权与股权转让的界定282

(二)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的界定283

(三)应税项目的确定283

二、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283

(一)公平交易原则283

(二)股权转让收入283

(三)股权转让收入的核定285

(四)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界定285

(五)正当理由的界定286

(六)股权转让收入的核定方法287

三、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的确认288

(一)股权原值的确认方法288

(二)再次转让时股权原值的确认289

(三)股权原值的核定292

(四)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股权原值292

(五)合理费用的扣除292

四、纳税申报293

(一)纳税地点293

(二)纳税期限294

(三)外币折算295

(四)资料报送295

(五)被投资企业报告义务296

五、以转让资产方式转让股权296

六、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所得297

七、收回转让股权的处理297

综合案例 对金海新材料公司的地方税检查297

第八章 偶然所得与其他所得316

第一节 偶然所得316

一、顾客额外抽奖获奖所得316

二、有奖储蓄中奖所得316

三、博彩所得317

四、有奖发票奖金所得317

五、企业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款项所得317

六、网络红包收入317

第二节 其他所得318

一、证券公司付给大户股民的回扣收入318

二、个人人寿保险利息收入318

三、个人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318

四、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319

五、揽储奖金319

六、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的报酬319

七、为外单位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319

八、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所得320

九、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321

(一)不征税的三种情形321

(二)征税项目的确定321

(三)所得金额的确定321

(四)积分兑换的增值税处理322

十、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322

第九章 减免税324

第一节 税收减免管理324

一、减免税概述324

(一)减免税的定义及其类型324

(二)规范减免税管理的原则324

(三)核准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324

(四)减免程序325

(五)可享受而未享受减免税的处理325

(六)违规处理325

二、核准类减免税的申报和核准实施325

(一)纳税人申请并报送材料325

(二)税务机关受理与处理325

(三)减免税审核326

(四)减免税决定与复议及诉讼326

(五)申报与报告义务326

三、备案类减免税的申报和备案实施326

(一)备案方式326

(二)备案资料326

(三)备案处理327

(四)备案审核327

(五)一次报备制327

(六)申报与报告义务327

(七)个人所得税减免的核准与备案327

四、减免税的监督管理328

(一)管理内容328

(二)备案材料管理与后续管理328

(三)健全管理制度328

(四)实地核查与越权减免税的处理329

(五)事后监督检查329

第二节 改善民生优惠329

一、救灾及重建优惠329

(一)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减征个人所得税329

(二)芦山地震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331

(三)鲁甸地震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331

(四)其他地区地震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332

二、军转择业优惠332

(一)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332

(二)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333

(三)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333

(四)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纳个人所得税334

三、社会保障334

(一)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税334

(二)残疾、孤老、烈属减征335

(三)国企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补偿收入337

四、再就业扶持338

(一)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338

(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减免339

(三)低保及零就业家庭从事个体经营减免339

第三节 支持三农及其他各项事业优惠339

一、支持三农优惠339

(一)取消农业税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339

(二)投资者取得四业所得暂不征收340

二、支持住房优惠340

(一)个人转让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优惠340

(二)符合条件的房屋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341

(三)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342

(四)低保家庭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免税342

(五)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优惠342

(六)个人出租房屋减征个人所得税343

三、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发展减免343

(一)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343

(二)三板市场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344

(三)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免征344

(四)个人通过沪港通取得的股票转让差价所得免征345

(五)个人通过深港通取得的股票差价所得免征345

(六)外籍个人取得外商投资企业股息红利免征345

(七)外籍个人从境内上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免征346

(八)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免税346

(九)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346

(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税346

(十一)储蓄存款利息免税346

(十二)证券资金利息免税347

(十三)“三费一金”存款利息免税347

(十四)保险赔款免税347

(十五)佣金收入优惠348

(十六)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行政和解金免征348

四、有关奖金收入优惠348

(一)见义勇为奖金免税348

(二)体彩中奖1万元以下免税348

(三)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奖所得免税349

(四)发票中奖所得暂免征收349

(五)举报、协查违法犯罪奖金免税349

(六)奖学金免税349

(七)省级、部委、军级奖金免征349

五、外籍人员相关收入优惠350

(一)境内无住所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优惠350

(二)符合条件的外交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350

(三)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351

(四)外籍个人符合规定的补贴免税352

(五)横琴香港、澳门居民符合规定的补贴免税354

(六)平潭台湾居民符合规定的补贴免税354

(七)前海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符合规定的补贴免税354

六、“五险一金”优惠354

(一)按规定缴付的“三费一金”免税354

(二)工伤保险待遇免税355

(三)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免税355

七、补贴、津贴等收入优惠356

(一)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356

(二)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356

(三)远洋运输船员伙食费356

(四)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税357

八、支持体育事业优惠357

(一)青奥会、亚青会、东亚会税收优惠357

(二)亚沙会税收优惠357

九、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358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358

(一)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优惠358

(二)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工薪免征359

第十章 境外已纳税额抵免与应纳税额计算362

第一节 缓解和消除国家间重复征税的方法362

第二节 境外已纳税额的抵免与应纳税额计算363

一、境外已纳税额的抵免363

二、应用举例364

三、境外所得征收管理366

(一)纳税申报期限366

(二)境外代扣代缴税款366

(三)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367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及案例解析368

第十一章 代扣代缴与自行申报382

第一节 代扣代缴与自行申报382

一、代扣代缴382

(一)扣缴义务人382

(二)应扣缴税款的所得项目384

(三)全员全额扣缴申报384

二、自行申报385

(一)申报项目385

(二)申报地点386

(三)申报期限387

三、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389

(一)申报地点389

(二)所得内容389

(三)所得口径390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391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种类391

二、基础信息登记类申报表394

(一)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394

(二)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394

三、扣缴申报类申报表400

(一)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400

(二)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400

(三)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400

四、自然人纳税人自行申报类申报表409

(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409

(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409

(三)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409

(四)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所得12万元以上申报)418

五、生产经营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表418

(一)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418

(二)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418

(三)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428

六、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430

七、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432

(一)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432

(二)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股权奖励)434

(三)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转增股本)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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