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民事诉讼法精要与依据指引PDF|Epub|txt|kindle电子书版本网盘下载

民事诉讼法精要与依据指引
  • 唐力主编 著
  • 出版社: 北京市:北京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1182291
  • 出版时间:2010
  • 标注页数:899页
  • 文件大小:101MB
  • 文件页数:923页
  • 主题词: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中国

PDF下载


点此进入-本书在线PDF格式电子书下载【推荐-云解压-方便快捷】直接下载PDF格式图书。移动端-PC端通用
种子下载[BT下载速度快]温馨提示:(请使用BT下载软件FDM进行下载)软件下载地址页直链下载[便捷但速度慢]  [在线试读本书]   [在线获取解压码]

下载说明

民事诉讼法精要与依据指引PDF格式电子书版下载

下载的文件为RAR压缩包。需要使用解压软件进行解压得到PDF格式图书。

建议使用BT下载工具Free Download Manager进行下载,简称FDM(免费,没有广告,支持多平台)。本站资源全部打包为BT种子。所以需要使用专业的BT下载软件进行下载。如BitComet qBittorrent uTorrent等BT下载工具。迅雷目前由于本站不是热门资源。不推荐使用!后期资源热门了。安装了迅雷也可以迅雷进行下载!

(文件页数 要大于 标注页数,上中下等多册电子书除外)

注意:本站所有压缩包均有解压码: 点击下载压缩包解压工具

图书目录

编写说明1

凡例3

北大法宝引证码说明5

目录7

正文868

本书所引法律规范性文件与北大法宝引证码对照表869

本书所引司法案例与北大法宝引证码对照索引表881

本书所引法学论文与北大法宝引证码对照索引表885

法律问题拼音索引891

第一章 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基本制度1

适用范围1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2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9

同等、对等原则19

独立审判原则19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20

诉讼权利平等原则20

支持起诉原则21

法院调解原则22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23

辩论原则24

处分原则24

检察监督原则25

人民调解26

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补充规定30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30

合议制度31

陪审制33

回避制度38

审判人员自行回避40

申请回避及程序41

回避的决定42

回避决定的复议43

审判人员参加同一案件不同程序的限制43

离任审判人员代理的限制43

审判人员亲属代理的限制44

对违反回避制度的处理45

公开审判制度45

不公开审判的案件46

旁听案件审理的限制47

两审终审制47

两审终审制的例外48

审判委员会48

第二章 管辖49

管辖49

级别管辖49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62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65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66

专门法院受理的案件67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72

一般地域管辖73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74

被告户口被注销后的管辖75

当事人户口迁出后的管辖7

当事人被监禁或被劳动教75

养后的管辖75

追索赡养费案件的管辖75

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76

案件的管辖76

离婚案件的管辖76

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77

合伙组织的管辖77

合同纠纷管辖77

协议管辖80

购销合同管辖81

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82

票据纠纷管辖82

运输合同纠纷管辖83

一般侵权纠纷的管辖85

产品质量侵权纠纷管辖85

名誉权侵权纠纷管辖86

专利权侵权纠纷管辖87

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管辖88

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纠纷管辖88

海事侵权诉讼管辖89

因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90

因港口作业纠纷的专属管辖90

因继承遗产纠纷的专属管辖91

监护案件的管辖91

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管辖91

选择管辖92

移送管辖92

指定管辖93

管辖权异议及处理94

级别管辖权异议95

管辖权转移97

管辖恒定98

第三章 当事人99

当事人基本范围99

公民100

法人107

其他组织112

当事人确定的部分特殊情形113

诉讼权利能力114

自然人诉讼权利能力的扩张115

法人诉讼权利能力的扩张117

其他组织诉讼权利能力的117

扩张117

诉讼行为能力119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120

自行和解121

诉讼请求的放弃、变更121

诉讼请求的承认、反驳及反诉122

当事人的诉讼义务122

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123

当事人的追加123

共同诉讼124

必要的共同诉讼的类型124

共同危险行为所引起的必要共同诉讼125

必要的共同诉讼的情形126

因担保纠纷而发生的必要共同诉讼127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128

必要共同诉讼案件的判决128

普通的共同诉讼129

普通的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130

普通共同诉讼案件的判决131

诉讼代表人制度与相关制度的区别131

诉讼代表人的人数和条件132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132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管辖、立案和诉讼费用133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公告和登记134

人数不确定的诉讼代表人的产生及其权限135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审理和裁判135

第三人136

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形136

不应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形138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139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140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140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确定141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142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142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143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144

第四章 诉讼代理人145

诉讼代理人145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确定146

法定诉讼代理权的争议及解决146

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和消灭147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148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149

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150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151

其他公民代理诉讼问题151

不得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情形152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数153

委托诉讼代理权的取得154

委托诉讼代理权的变更154

转委托诉讼代理154

委托诉讼代理权的解除155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156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157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调查取证权157

委托诉讼代理人查阅有关资料的权利158

离婚诉讼代理的特别规定160

第五章 证据161

证据162

证据的种类162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163

证明标准163

举证责任164

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165

提供证据的责任165

法院对举证责任的释明166

举证责任倒置167

发明方法专利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167

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169

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170

建筑物等及其上的物品倒塌、坠落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171

饲养动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172

缺陷产品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173

共同危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175

医疗行为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175

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176

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177

法官裁量举证责任的分配177

免证事实178

当事人的自认179

诉讼代理人的自认180

自认的撤回181

涉及国家及公益案件中当事人自认的例外181

域外证据182

办理提交证据的手续184

法院依职权收集调查的证据185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186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186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程序187

对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处理188

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一般程序189

委托调查189

对书证的收集调查190

对物证的收集调查190

对视听资料的收集调查191

当事人申请鉴定191

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的确定192

申请重新鉴定192

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193

鉴定书应当具备的基本内容193

勘验笔录194

摘录有关文件及材料194

证据保全195

诉前证据保全196

证据保全的方法及相关程序198

被告书面答辩198

举证期限及其确定199

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201

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的时间要求201

法官对诉讼标的的阐明及重新指定举证期限202

举证期限的延长203

证据交换203

证据交换的时间204

审判员主持证据交换204

证据交换的次数205

诉讼中的新证据205

新证据提出的时间206

逾期举证的后果与逾期证据的例外207

再审案件的新证据207

对新证据的处理208

新证据对原裁判的影响及当事人负担的影响208

质证的一般规定209

对应当保密证据的质证要求210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的质证211

质证的内容212

质证的顺序212

有两个以上独立诉讼请求案件中的质证213

证人的资格213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214

证人出庭作证义务及出庭作证的拟制215

证人可不出庭作证的情形216

对证人陈述证词的要求216

对证人的询问217

对证人的隔离及对质217

鉴定人出庭217

当事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218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219

质证笔录219

证明要求220

对证据证明力的审查判断220

对单一证据的审核认定221

法官对全部证据的审查判断222

对调解或和解所作自认效力的限制222

非法证据的排除223

补强证据规则223

可以认定证据证明力的证据224

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225

当事人诉讼文书中对事实和证据的承认225

对拒不提出证据的推定226

当事人陈述的效力226

证据证明力的层次227

对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认定227

采证理由的阐明228

对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的保护228

第六章 期间、送达230

期间230

法定期间232

指定期间235

意定期间238

不变期间与可变期间238

诉讼时效期间240

期间的计算243

法定休假日244

期间的开始245

期间的届止246

在途时间246

期间的耽误247

期间的补救247

期限248

当事人诉讼行为期限251

法院送达期限252

当事人举证期限253

法院审理期限255

法院执行期限257

期日259

期日的耽误与补救260

介词含义的界定261

送达262

送达回证265

送达的主体266

送达的方式269

直接送达270

留置送达271

留置送达的适用程序272

委托送达273

邮寄送达274

转交送达的适用情形275

转交送达的程序和送达日期275

公告送达276

送达的效力277

第七章 调解279

法院调解279

庭前调解283

庭上调解284

庭外调解285

人民调解287

行政调解289

仲裁调解290

当事人和解292

法院调解的适用范围293

离婚案件的调解295

共同诉讼案件的调解296

第三人诉讼案件的调解297

代表人诉讼案件的调解297

法院调解的适用程序298

简易程序中的调解299

普通程序中的调解301

一审法院调解302

二审中的法院调解305

再审中的法院调解306

法院调解的适用形式306

法院调解的组织形式307

法院调解的地点307

法院调解的期限308

法院调解的协助人员310

法院调解的适用原则310

调解自愿原则311

调解的程序合法原则312

调解的实体合法原则313

调解的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313

调解与判决的关系314

法院调解的适用策略315

法院调解的具体步骤316

凋解的开始316

调解的进行318

调解的结束319

调解的诉讼代理320

调解的诉讼费用321

调解成立的适用方式322

调解的生效时间322

调解的效力范围323

调解笔录324

调解书325

调解书的制作326

调解书的送达326

调解书的签收327

调解书的执行328

调解的无效329

当事人反悔330

调解的救济330

第八章 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332

财产保全332

财产保全的时间333

诉讼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333

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334

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335

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案件类型336

诉前财产保全的管辖338

财产保全的对象339

财产保全的范围340

案外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保全341

财产保全的担保342

财产保全的担保数额343

财产保全的措施344

财产保全措施的其他问题346

财产保全中的协助执行问题350

对不宜保存物品的保全355

对不动产和特定动产的保全355

对抵押物、留置物的保全356

对债务人到期应得收益的保全357

保全标的物的保管358

财产保全的解除358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359

财产保全错误的赔偿360

审判人员错误实施财产保全的责任363

先予执行364

先予执行的范围364

先予执行的条件366

先予执行的申请366

先予执行的担保367

先予执行的裁定367

先予执行裁定的效力368

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368

先予执行引起的执行回转369

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不服的救济程序370

先予执行错误的赔偿370

第九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373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373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374

拘传及适用376

训诫及适用376

责令退出法庭及适用377

对妨害诉讼证据的收集、调查的行为的强制措施377

对阻拦、干扰诉讼进行的行为的强制措施378

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的强制措施379

罚款及适用380

拘留及适用381

罚款、拘留的批准384

强制措施的决定和适用386

违法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国家赔偿责任387

妨害民事诉讼的刑事责任388

第十章 诉讼费用390

诉讼费用390

诉讼费用的种类391

非财产案件受理费391

集团诉讼案件诉讼费用393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394

涉外案件诉讼费用395

督促程序的诉讼费用396

公示催告程序的诉讼费用397

破产程序的诉讼费用398

财产案件受理费399

程序申请费用400

其他诉讼费用401

执行诉讼费用403

诉讼费用的适用程序404

诉讼费用的预交405

诉讼费用预交的特殊情况与例外407

诉讼费用的收取408

诉讼费用的减、缓、免交制度409

诉讼费用缓、减、免的适用主体411

诉讼费用缓、减、免的适用程序412

诉讼费用的退还414

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414

一审程序诉讼费用的负担416

二审和再审诉讼费用的负担418

执行程序的诉讼费用负担418

不需交诉讼费的案件范围419

民事法律援助420

获得法律援助后的司法救助421

不预交诉讼费的后果422

诉讼费用的管理422

第十一章 普通程序424

普通程序424

普通程序的适用范围427

起诉428

起诉的条件429

直接的利害关系430

起诉的主体430

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能力431

明确的被告432

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33

起诉的方式433

书面起诉434

口头起诉434

起诉状的内容435

请求事项435

事实和理由436

证据436

起诉形式要件的审查437

起诉实质要件的审查437

受理439

劳动争议的受理443

对仲裁案件的受理445

不合格起诉的处理446

不予受理446

审理前的准备448

审前准备程序450

审前调解451

答辩451

送达起诉状和答辩状副本452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453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454

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告知455

审核诉讼资料455

必要的证据456

调查取证的程序457

委托调查457

追加当事人458

开庭审理458

公开审理459

不公开审理460

开庭通知和开庭公告460

宣布开庭461

第二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462

法庭调查463

法庭调查的顺序464

当事人陈述465

质证466

认证467

具体认证467

证人作证469

新证据470

当事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471

合并审理473

法庭辩论473

法庭辩论的顺序474

反诉475

诉的客体的合并475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合并476

法庭辩论后的调解476

评议477

宣判478

法庭笔录478

法庭笔录的内容479

撤诉及申请撤诉的条件479

撤诉的效力481

按撤诉处理的情形481

缺席判决及其具体适用482

延期审理483

诉讼中止的事由483

诉讼终结的事由485

审理期限485

判决书的内容487

民事裁定488

民事决定489

先行判决490

第十二章 简易程序491

简易程序491

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492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492

简易程序的起诉493

简易程序受理494

简易程序的传唤方式495

简易程序的审理495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496

简易程序中的选择497

当事人异议498

送达498

审理前的准备499

举证期限500

先行调解的案件501

民事调解协议501

开庭前的准备502

开庭审理502

简易程序中的法庭笔录503

宣判与送达504

判决书的简化504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506

第二审程序506

第二审程序的适用范围507

上诉508

上诉的实质要件508

上诉的形式条件510

上诉的提起511

上诉的受理511

上诉的撤回513

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514

第二审的审前准备工作515

开庭审理515

径行判决516

二审案件审理的地点517

二审中的调解518

二审调解的具体处理518

二审中的和解519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520

二审依法改判521

裁定发回重审521

二审的举证523

对一审裁定的处理524

二审的程序适用525

二审裁判的法律效力526

二审的审限526

第十四章 特别程序528

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528

审级制度与审判组织531

特别程序的转换532

特别程序的审限533

选民资格案件533

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534

选民资格案件的管辖535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和判决535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535

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536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公告537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判决537

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538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539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条件539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申请540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公告和判决541

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542

宣告公民死亡判决的撤销542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543

申请程序544

普通程序中出现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处理545

鉴定程序546

审理程序546

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的救济程序547

认定无行为能力的判决的撤销548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48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申请程序549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程序549

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的撤销550

第十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551

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55

本法院提起再审的程序55

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558

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559

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后的处理561

当事人申请再审561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562

自动撤回上诉导致的再审564

提出再审申请的主体564

申请再审具备的法定事由565

申请再审的程序566

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处理567

调解书的申请再审569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570

申请再审的期限572

原裁判执行的中止573

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574

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575

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案件的审理575

再审的审判组织576

撤销原裁定的处理576

撤销原判驳回起诉的处理577

发回重审的处理578

依法改判的处理579

不予改判的处理580

再审的庭审规则580

再审的期限581

再审次数582

原裁判的处理583

再审案件的宣判584

民事抗诉584

提起抗诉的条件597

受理申诉598

立案程序599

审查程序599

终止审查601

审查终结601

提请抗诉602

抗诉的提出603

抗诉书604

抗诉的法律效果605

审理的法院605

检察院派员出庭606

检察院撤回抗诉607

抗诉案件的审理规则607

检察建议608

第十六章 督促程序610

督促程序610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611

申请支付令的方式612

督促程序的管辖613

支付令申请的受理613

支付令的审查614

支付令的制作和发出615

支付令的效力616

支付令异议的成立条件616

支付令异议不成立的情形617

督促程序的终结618

支付令错误的补救619

第十七章 公示催告程序620

公示催告程序620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621

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622

止付通知623

公告625

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626

除权判决626

除权判决的效力627

除权判决的撤销627

公示催告程序的终结628

第十八章 执行程序629

执行程序630

执行原则639

执行机构642

执行机构的执行依据643

当事人执行异议644

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执行645

人民法庭负责的执行645

执行中的重大事项646

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职权范围646

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职权范围647

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职权648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职权范围648

执行管辖649

仲裁的执行管辖650

涉外仲裁的执行管辖651

执行管辖的争议651

执行管辖权转移652

执行中的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65

案外人执行异议653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条件654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审查655

案外人执行异议不成立的处理656

案外人执行异议理由成立的处理656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特殊情况657

执行根据657

委托执行660

不能委托执行的案件661

委托执行的程序661

委托执行中的注意事项663

委托执行中的费用664

委托执行中的案外人执行异议664

委托执行中的执行和解665

委托执行中的执行担保666

委托执行中的特殊情况666

委托执行中的其他事项667

执行和解667

执行和解的条件668

执行和解的效力669

不执行和解协议的处理669

执行担保670

执行担保的条件671

执行担保的效力671

执行担保的方式672

协助执行672

有关单位的协助执行676

被执行主体的变更677

公民作为被执行主体的变更682

法人作为被执行主体的变更683

其他组织作为被执行主体的变更684

被执行主体变更中的有关单位685

被执行主体的追加686

执行回转686

执行回转的事由687

执行回转的执行688

执行错误的国家赔偿688

执行回转的条件689

执行监督690

执行监督中的暂缓执行691

委托执行中的执行监督692

执行监督的范围692

申请执行694

申请执行的条件695

申请执行期限696

申请执行提交的文件696

申请执行的审查697

移送执行698

移送执行的案件699

申请执行的费用699

申请执行费用的负担700

执行费用的计算701

执行标的702

可予执行的标的范围703

不可予以执行的标的范围706

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709

涉外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711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712

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714

调解书的执行715

作为执行依据的公证债权文书715

执行证书716

执行前的准备717

执行通知718

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719

执行中应注意的一般事项719

执行措施720

查询当事人的存款721

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724

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726

对被执行人存款的执行728

对被执行人收入的执行729

对被执行人的股息或红利的执行730

对被执行人应得的投资权益或股权的执行731

对知识产权的执行732

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732

查封、扣押财产的方式734

查封、扣押财产的程序735

查封、扣押财产的保管736

搜查的条件736

搜查的程序737

交付财产的执行737

代位执行738

代位执行的条件740

第三人的异议741

代位执行的程序741

参与分配的条件742

参与分配的清偿顺序742

参与分配的程序743

参与分配中的其他事项743

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共同问题744

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746

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747

强制迁出房屋和强制退出土地748

财产权证照转移的执行749

对行为的执行751

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的执行752

申请执行涉港仲裁裁决应提交的文件752

涉港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753

台湾地区法院判决的认可和执行754

对外国判决、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755

妨害执行行为的强制措施756

单位妨害执行的行为759

当事人妨害执行的行为760

执行争议761

迟延履行的责任761

继续执行763

中止执行764

执行中止的事由765

其他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766

执行终结767

执行结案768

第十九章 涉外程序特别规定770

涉外民事案件770

涉外民事诉讼771

国际民事诉讼776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777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适用我780

国民事诉讼法原则780

信守国际条约原则780

司法豁免原则781

适用我国通用语言文字原则782

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783

外国当事人授权委托书的784

公证与认证784

港澳台及居住在外国的中784

国公民的授权委托书证明784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789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792

特殊地域管辖793

涉外协议管辖793

明示协议管辖794

默示协议管辖795

诉讼竞合及其管辖795

集中管辖796

专属管辖796

涉及国外华侨离婚案件的管辖797

涉港澳台同胞民事案件的管辖798

按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800

通过外交途径送达803

涉外邮寄送达805

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806

向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807

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807

设立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807

涉外公告送达808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诉讼文书的送达809

涉外诉讼答辩期间811

涉外上诉期间和被上诉人811

答辩期间811

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间812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813

涉外诉讼保全814

涉外诉讼保全的程序815

涉外诉前保全816

涉外诉讼保全与诉前保全的区别816

涉外诉前保全的解除817

涉外财产保全的解除818

财产保全申请错误的赔偿818

涉外保全财产的监督818

解除保全命令的执行819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的财产保全819

涉外仲裁820

涉外仲裁机构822

涉外仲裁原则824

或裁或审原则826

涉外仲裁与涉外诉讼827

涉外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的关系828

涉外仲裁协议830

涉外仲裁协议的形式832

涉外仲裁协议的内容834

涉外仲裁协议的无效835

内容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的种类838

内容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的处理839

涉外仲裁中的财产保全840

涉外仲裁保全措施和程序841

涉外仲裁保全的解除与保全错误的赔偿842

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申请843

涉外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的审查和处理844

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845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846

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救济847

司法协助848

司法协助的原则853

一般司法协助的范围854

一般司法协助的途径855

司法协助请求书使用的文字856

一般司法协助程序858

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判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859

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在外国的承认和执行860

外国法院裁判承认与执行的申请861

外国法院裁判承认与执行的审查864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范围865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866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866

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调解的认可与执行867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