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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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
  • (英)边沁著 著
  • 出版社: 北京:商务印书馆
  • ISBN:9787100061742
  • 出版时间:2009
  • 标注页数:437页
  • 文件大小:18MB
  • 文件页数:471页
  • 主题词:立法-法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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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导言1

前言47

第一章 功利原理58

1.人类由快乐和痛苦主宰58

2.什么是功利原理58

3.什么是功利59

4—5.什么是共同体的利益59

6.什么是符合功利原理的行动60

7.什么是符合功利原理的政府措施60

8.什么是功利法规或功利命令60

9.什么人是功利原理的信徒60

10.如何理解应当和不应当、对和错等等60

11.无必要亦无可能证明该原理正确60

12.但难得有人始终如一地遵从该原理61

13.绝对无法首尾一贯地反驳该原理61

14.为克服对该原理所持的偏见而需采取的途径62

第二章 与功利原理相反的原理65

1.功利原理以外的所有其他原理一概错误65

2.一项原理可以什么方式成为错误的65

3.什么是禁欲主义原理65

4.什么人是禁欲主义原理的信徒66

5.该原理在某些人那里出于哲学缘由,在另一些人那里出于宗教缘由66

6.宗教狂奉行该原理的程度甚于道德家66

7.该原理的哲学表现在文人雅士中间影响最大,其宗教表现则最吸引俗人粗汉67

8.禁欲主义原理从未被上述任何一类人坚定地应用于政府事务67

9.禁欲主义原理恰恰来源于误用功利原理69

10.禁欲主义原理绝对无法贯彻到底70

11.什么是同情和厌恶原理70

12.这与其说是实在的原理,不如说是对一切原理的否定73

13.厌恶原理的信徒有何种情感73

14.就是非标准而形成的各种理论体系皆可归结为该原理74

15.该原理往往会和功利原理相符77

16.该原理最易失之严苛77

17.然而在某些场合失之宽纵78

18.什么是神学原理?它不是一项独立的原理79

19.厌恶本身绝不是行动的恰当理由,即使由它而来的行动很正当80

第三章 快乐和痛苦的四种约束力或四种来源82

1.本章同前一章的联系82

2.快乐和痛苦的四种约束力或四种来源82

3.自然约束力83

4.政治约束力83

5.道德或俗众约束力83

6.宗教约束力84

7.属于宗教约束力的快乐和痛苦可以是现世的,也可以是来世的84

8.关于现世的快乐和痛苦,不管来源于何处,只是在其产生的环境方面不同84

9.举例84

10.关于来世的快乐和痛苦不知其详85

11.自然约束力包含在其他三种约束力之内85

12.本章的用处85

第四章 如何估算快乐和痛苦的值87

1.本章的用处87

2.估计一项快乐或痛苦的值时要考虑的情况——就单独一人及该项苦乐本身而论87

3.——就同其他苦乐相关联而论88

4.——就一群人而论88

5.如何估量任一行动或事件的造苦造乐倾向89

6.上述程序的用处90

7.同一个程序可应用于估算善和恶、收益和危害以及快乐和痛苦的所有其他表现90

8.人的实践与该理论相符90

第五章 快乐和痛苦的类型91

1.快乐和痛苦有简单和复杂之分91

2.简单快乐细目表91

3.简单痛苦细目表91

4.列举感官之乐92

5.财富之乐,它要么是获取之乐,要么是拥有之乐技能之乐92

6.和睦之乐93

7.名誉之乐93

8.权势之乐93

9.虔诚之乐93

10.仁慈或善意之乐93

11.作恶或恶意之乐94

12.回忆之乐94

13.想象之乐94

14.期望之乐94

15.基于联系之乐94

16.解脱之乐95

17.匮乏之苦95

18.它们包括:(1)渴求之苦95

19.(2)失望之苦95

20.(3)遗憾之苦95

21.感官之苦95

22.棘手之苦96

23.敌意之苦97

24.恶名之苦97

25.虔诚之苦97

26.仁慈之苦97

27.作恶之苦97

28.回忆之苦98

29.想象之苦98

30.期望之苦98

31.基于联系之苦98

32.快乐和痛苦要么是自我关系,要么是外在关系98

33.法律以什么方式同上述苦乐相关98

第六章 影响敏感性的状况100

1.痛苦和快乐并非与其原因完全相称100

2.什么是敏感的程度或分量100

3.什么是敏感的偏向或素质100

4.动因——令人愉快的和令人悲哀的101

5.什么是影响敏感性的状况101

6.影响敏感性的状况——细目表101

7.健康102

8.体力103

9.耐力103

10.身体缺陷104

11.知识的量和质104

12.智力104

13.坚毅105

14.稳定105

15.取向105

16.道德情感106

17.道德偏见106

18.宗教情感107

19.宗教偏见107

20.同情心107

21.同情偏向107

22.厌恶心和厌恶偏向107

23.精神错乱107

24.癖好108

25.财务状况108

26.同情性联系109

27.厌恶性联系110

28.身体原质111

29.精神原质111

30.与身体特质有别112

31.与所有其他状况有别112

32.但其结果无法单独分辨出来112

33.身体特质表明精神特质,但并非一定如此112

34.影响敏感性的次要状况113

35.性别114

36.年龄114

37.地位115

38.教育115

39.气候116

40.血缘117

41.政府117

42.宗教信仰118

43.上述论点的用处119

44.有关状况在多大程度上可予以考虑119

45.它们最常应用于哪些动因120

46.分解影响敏感性的状况122

第七章 一般人类行动123

1.惩罚要求部分地取决于行动的倾向123

2.行动的倾向由其后果决定123

3.要考虑的只是实质性后果123

4.它们部分取决于意图124

5.意图既取决于意愿,也取决于理解力124

6.在一项行动中需予以考虑的有:(1)行动;(2)环境;(3)意图;(4)知觉124

7.(5)动机;(6)意向124

8.积极行动和消极行动124

9.消极行动可以是相对消极的或绝对消极的125

10.消极行动可以积极地表述,反之亦然125

11.外在行动和内在行动126

12.什么是表述性行动126

13.外在行动可以是外及的或不外及的126

14.外及行动的开端、终端及过渡过程126

15.不外及行动的开端和终端127

16.瞬时行动和持续行动127

17.持续行动和重复行动之间的区别127

18.重复行动和惯癖的区别127

19.不可分行动和可分行动——关于物质的和关于运动的128

20.应注意语言的模糊性128

21.需考虑环境129

22.什么是环境129

23.有形环境和无形环境130

24.一项环境可按照四种方式同一个事件有因果联系:(1)产生方式;(2)衍生方式;(3)间接联系方式;(4)并发性影响方式130

25.实例——刺杀白金汉公爵130

26.并非每个事件都具备以所有四种方式与之关联的环境131

27.本章的用处132

第八章 意图134

1.概述134

2.意图可以关系到行动或者后果134

3.它可以关系到行动,同时与后果无关134

4.或可以关系到后果,同时并非在每个阶段上都与行动有关135

5.但并非同初始阶段无关135

6.后果在有意时,可以是直接有意,也可以是间接有意135

7.若直接有意则可以是最终有意,也可以是中间有意136

8.若直接有意还可以是全部有意或者不全部有意136

9.若不全部有意,则其性质可以是并合的、分别的或者无区别的137

10.若分别有意,则可以有所优先,也可以无所优先137

11.例子137

12.在不同的行动阶段上,行动意图的重要性如何139

13.意图好坏不予考虑139

第九章 知觉141

1.本章同前一章的联系141

2.经过考虑的和未经考虑的行动——什么是知觉141

3.未经考虑的可以是环境之存在,或是其重要性141

4.环境可以是目前的、过去的或未来的141

5.未经考虑的行动可以是掉以轻心的,也可以并非如此141

6.什么是考虑错误的行动——误料142

7.所料想的环境可能在预防方面或在弥补方面重要142

8.它可被设想为目前的、过去的或未来的142

9.续前一章之例142

10.在何种情况下知觉使意图从行动延展到后果143

11.续前例144

12.考虑错误的行动可以是冒失莽撞的,也可以并非如此144

13.意图本身可以或好或坏,与动机及最终后果无关144

14.要谈论意图是好是坏时,最好不用动机一词145

15.举例145

16.在什么情况下意图可能是清白的146

17.意图和知觉在罗马法中如何表述146

18.本章及前一章的用处147

第十章 动机148

第一节 动机一词的不同含义148

1.为什么要考虑动机148

2.纯思辨的动机与这里的讨论无关148

3.作用于意愿的动机149

4.这个词的象征性与非象征性意思149

5.内在动机和外在动机149

6.预期的动机和存在的动机150

7.直接动机和间接动机151

8.涉及理解的动机怎样可能影响意愿151

第二节 不存在绝对好或绝对坏的动机152

9.本身能作为动机起作用的,唯有关于快乐或痛苦的意念152

10.没有任何一种动机,其本身是坏的152

11.用好或坏表述动机并非准确153

12.任何一种动机都可以导致任何一种行动153

13.此种分析面临的困难153

第三节 与种种苦乐对应的动机目录156

14.与一般的快感对应的身体欲望156

15.与口福对应的动机156

16.与性感之乐对应的性欲157

17.与新奇之乐对应的好奇等等157

18.其他感官之乐没有对应的动机名称158

19.与财富之乐对应的钱财兴趣158

20.没有与技能之乐对应的动机名称158

21.与和睦之乐对应的讨人欢心欲158

22.与名誉之乐对应的喜爱名望159

23.与权势之乐对应的是喜爱权势161

24.属于宗教约束力的动机161

25.与同情之乐对应的善意等等163

26.与厌恶之乐对应的敌意等等164

27.与若干种类痛苦对应的自我保存166

28.与劳累之苦对应的是喜好安逸168

29.只有根据效果之最经常的情况,才能说动机是坏的168

30.淫欲、贪婪之类动机为何总是坏的169

31.在上述限度内,动机可以区分为好的、坏的和不好不坏即中性的169

32.此种区分之不便170

33.动机是好是坏只能根据具体场合而定170

34.动机分为社会的、反社会的和自顾的170

35.社会的动机可再分为纯社会的和半社会的171

第四节 动机的等级排列171

36.善意的命令是最确凿地符合功利原理的命令171

37.但并非在所有场合都如此171

38.接下来是喜爱名望之命令172

39.随后是希望和睦之命令174

40.宗教命令不易定位174

41.其改善倾向176

42.接着是自顾动机,最后是反感动机176

第五节 动机间的冲突177

43.什么是驱使性动机,什么是制约性动机177

44.什么是最常相互抵触的动机177

45.举例说明互相抵触的动机间的冲突178

46.上述动机研究的实际用处179

第十一章 论人类的一般性情181

1.什么是性情181

2.它在多大范围内属于当前的主题181

3.什么是有害的性情;什么是善良的性情182

4.一个人的性情如何,只能根据假定182

5.它取决于行动在他看来是怎样的182

6.这些看法取决于两个事实:(1)意图与后果之间的对应关系183

7.(2)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的意图之间的对应关系183

8.性情可以从下列因素推断出来:(1)行动看来具有的倾向;(2)动机的性质183

9.情况一:倾向是好的,动机是自顾动机183

10.情况二:倾向坏,动机是自顾动机184

11.情况三:倾向是好的,动机是善意动机184

12.情况四:倾向坏,动机是善意动机184

13.这种情况并非不可能185

14.例一185

15.例二185

16.例三186

17.情况五:倾向是好的,动机是名望欲186

18.情况六:倾向坏,动机是名望欲186

19.例一187

20.例二187

21.情况七:倾向是好的,动机是虔诚188

22.情况八:倾向坏,动机是宗教动机188

23.在此情况下,性情可能是坏的188

24.情况九:倾向是好的,动机是恶意190

例子190

25.情况十:倾向坏,动机是恶意191

例子191

26.问题:如何衡量一个人性情堕落的程度191

27.一个人的性情由其意图的总和构成191

28.意图由动机产生191

29.什么是诱使性或腐败性动机;什么是监护性或预防性动机192

30.监护性动机或是常在的,或是偶然的192

31.常在的监护性动机是(1)善意192

32.(2)喜爱名望193

33.(3)希望和睦193

34.(4)宗教动机194

35.偶然的监护性动机可以是任何一种动机194

36.尤其倾向于按照这一方式起作用的动机是(1)喜好安逸;(2)自我保存195

37.在此情况下自我保存最易遭到的危险是(1)纯粹肉体性质的危险;(2)因被觉察而来的危险195

38.以被觉察为转移的危险,可以来自(1)现场反对;(2)以后的惩罚195

39.名望欲与和睦欲这两种常在监护性动机的效力取决于被觉察195

40.诱惑力是什么意思196

41.由这个以及其他环境提供的、表明一个犯罪者性情堕落的征象196

42.用以度量一项罪过所显示的性情堕落的定律197

43.本章的用处199

第十二章 有害行动的后果201

第一节 行动之害处的表现形式201

1.概述201

2.一项行动的害处即其有害后果的总和201

3.一项行动的害处——主害或次害201

4.主害——原本的或派生的202

5.次害——惊恐或危险202

6.举例202

7.危险来自何处——过去的罪过不为未来的罪过提供任何直接动机203

8.但它提示了可行性,并且削弱了制约性动机的效力204

9.即(1)出自政治约束的效力204

10.(2)出自道德约束的效力204

11.它靠范例的影响起作用205

12.惊恐和危险虽然互相关联,但仍可分辨205

13.两者可以是关于同一个人的,也可以是关于别人的205

14.一项行动的主要后果可能有害,而其次要后果可能有益206

15.分析一项行动的害处可以有的不同表现形式206

将其应用于前面的各种情况208

16.将其举例应用于损害较不明显的情况208

例一:自醉行动208

17.例二:漏税208

18.倘若对象不可认定,便无惊恐210

第二节 意图等等如何影响行动的害处211

19.次害受行动者心理状态的影响211

20.情况一:纯属偶然212

21.情况二:无意加上掉以轻心212

22.情况三:误测了某项完全的辩解理由,无轻率鲁莽212

23.情况四:误测了某项部分的辩解理由,无轻率鲁莽213

24.情况五:误测加上轻率鲁莽213

25.情况六:后果纯属有意,且无误测213

26.次要后果的害处并不因为动机的性质而被勾销213

27.其益处亦如此214

28.但在它们有害的场合,动机可能加剧有害性214

29.然而在动机最坏的场合,有害性并不加剧到最大程度214

30.动机越是趋于产生类似的行动,它就越是加剧有害性214

31.而这趋势相当于它的强度和经久性215

32.如何衡量一种动机的一般效力215

33.出于自顾动机的恶行比出于反社会动机的恶行更有害215

34.出于宗教动机的恶行更是如此215

35.次害怎样受性情的影响216

36.本章同下一章的联系216

第十三章 不适于惩罚的情况217

第一节 总观不适于惩罚的情况217

1.法律的目的是增长幸福217

2.然而惩罚是一种恶217

3.因而在下列情况下不应允许惩罚:(1)无理由;(2)无效;(3)无益;(4)无必要218

第二节 在什么情况下无理由惩罚218

4.始终未有任何损害,例如在予以同意的情况下218

5.害不及利,例如在防灾或行使公共权力的场合219

6.损害肯定会由补偿来纠正219

第三节 在什么情况下惩罚必定无效220

7.刑法规定来得太晚:例如在(1)有追溯效力的法律或(2)法外判决的情况下220

8.刑法规定不为人知:例如在一项法律未得到充分传播的情况下220

9.行动意不可遏:例如在:(1)幼稚,(2)精神错乱,(3)醉迷的情况下220

10.或个别行动,其意不可遏:例如在(1)无意,(2)不知,(3)误料的情况下221

11.或受到相反的优势力量的影响:例如遭受自然危险或被损害之威胁221

12.或身体器官无法遵循本意:例如在肉体强制或束缚的情况下222

第四节 在什么情况下惩罚无益222

13.(1)在所谈论的那类情况下,惩罚造成的苦痛会超过罪过造成的苦痛222

14.惩罚造成的苦痛分为四类,即束缚、害怕、忍受及派生的苦痛223

15.(罪过造成的苦痛因罪过的性质而各不相同,这里无法予以展示)223

16.(2)或在所谈论的个别情况下,惩罚造成的苦痛会超过罪过造成的苦痛,原因是:犯罪者人数众多;某一犯罪者提供的服务特别有价值;人民不满;外国不满223

第五节 在什么情况下惩罚无必要224

17.(1)用较小的代价便可防止损害,例如依靠教育224

第十四章 惩罚与罪过间的比例225

1.概述225

2.惩罚的四种目的225

3.第一种目的是要防止任何罪过225

4.第二种目的是要防止较坏的罪过225

5.第三种目的是要缩减损害225

6.第四种目的是要以最小支出行事226

7.决定惩罚与罪过间比例的规则226

8.规则一:超过罪过的得益226

9.宜于将诱惑力当作减罪理由这一点,并不能否定上述规则227

10.规则二:惩罚大罪宁重勿轻228

11.规则三:使人宁愿去犯两项罪过中那项较小的228

12.规则四:每份损害皆须惩罚229

13.规则五:没有特殊原因,决不加重惩罚229

14.规则六:注意影响敏感性的状况229

15.上述规则的比较230

16.在估量一项惩罚的值时,必须考虑到它在确定性和邻近性方面的不足230

17.还要将出自同一癖性的其他罪过的损害和收益考虑进来231

18.规则七:确定性之不足须由加重惩罚来弥补231

19.规则八:邻近性之不足亦须如此来弥补231

20.规则九:像惩罚一种恶癖那样来惩罚显示了这恶癖的行动231

21.其余规则不那么重要232

22.规则十:因其质而增其量232

23.规则十一:特别是为了道德教诲目的232

24.规则十二:注意可以使惩罚变得无益的环境232

25.规则十三:为简洁起见,小的不成比例之处可以忽略232

26.为什么在这里不给自然、道德及宗教约束力的辅助效力留有余地233

27.概述234

28.辩白:这里看到的那种精细入微的分析并非无用235

第十五章 一套惩罚所应有的特性236

1.特性要由比例来支配236

2.特性一:可变性236

3.特性二:稳定性237

4.倾向于在这方面有所不足的惩罚237

5.特性三:与其他惩罚的通约性238

6.怎样可以使两套惩罚完全可以通约238

7.特性四:表示性239

8.最具特色的惩罚方式是同态报复239

9.特性五:儆戒性240

10.使一项惩罚具有儆戒性的最有效方法,是依靠类似241

11.特性六:节约性241

12.完美的节约性存在于金钱惩罚之中241

13.儆戒性和节约性的异同241

14.较次要的其他特性242

15.特性七:有助于改过自新242

16.——施于由敌意引起的罪过242

17.——施于由懒惰加贪财引起的罪过243

18.特性八:使之丧失能力之效243

19.——它在死刑场合最为明显243

20.体现它的其他惩罚243

21.特性九:有助于补偿倾向244

22.特性十:大众性244

23.惩罚不得民心所造成的害处:民众不满,法律虚弱245

24.这一特性假定存在偏见,那是立法者应予纠正的245

25.特性十一:可减免性245

26.要具备所有这些特性,惩罚就必须是混合的247

27.重述以上诸种特性247

28.本章同下一章的联系249

第十六章 罪过的分类250

第一节 罪过的大类划分250

1.什么是罪过,什么应当是罪过——两者间的区别250

2.唯有对社会有害的行动才应当是罪过251

3.要对社会有害,就必须对某个或某些社会成员有害251

4.这些成员可以是能被认定的或不能被认定的251

5.若能被认定,则可以是犯罪者本人或别人251

6.第一大类:私人罪过252

7.第二大类:半公共罪过252

8.第三大类:内向罪过252

9.第四大类:公共罪过253

10.第五大类:杂式罪过,即(1)欺骗罪,(2)背信罪253

第二节 亚类和支类254

11.第一大类的亚类:(1)侵犯人身罪;(2)侵犯财产罪;(3)侵犯名誉罪;(4)侵犯身份罪;(5)侵犯人身及财产罪;(6)侵犯人身及名誉罪254

12.第二大类的亚类:(1)因祸之罪257

13.略去因祸之罪的支属划分258

14.(2)单纯过失罪,它们如何与私人罪过的分类相应258

15.第三大类的亚类与第一大类的亚类一致259

16.第四大类的亚类259

17.头9个亚类相互间的联系260

18.危害宗教罪同前述诸罪的联系264

19.危害一般国家利益罪同其余罪过的联系266

20.列举第五大类的支类:欺骗罪的各个类型266

21.各类欺骗罪的共性何在267

22.它们的差异何在267

23.欺骗罪的支类划分由前面各大类的划分决定267

24.此类罪过在有些场合改名,在其他场合则并非如此268

25.什么是信托268

26.为什么把背信罪、侵犯身份罪和侵犯财产罪归入不同的亚类271

27.若干背信罪——它们彼此间的联系278

28.把受托者的挥霍归入第三大类罪过284

29.背信罪的支类划分亦由前述各大类的划分决定285

30.欺骗罪和背信罪之间的联系285

第三节 第一大类的种属286

31.种属之分析仅限于第一大类286

32.侵害个人的罪过,其效果可以是简单的,也可以是复杂的286

33.侵犯人身罪的种属287

34.侵犯名誉罪290

35.侵犯财产罪290

36.侵犯人身及名誉罪296

37.侵犯人身及财产罪297

38.侵犯身份罪——家族身份或民事身份298

39.基于自然关系的家族身份299

40.纯粹法律惯例性的家族关系301

41.涉及主人身份的罪过304

42.各种不同的奴役形式305

43.涉及仆人身份的罪过306

44.什么是监护人身份?其必要性309

45.赋予它的持续时间311

46.可以附着于它的权力和应当附着于它的义务311

47.涉及监护人身份的罪过312

48.涉及被监护人身份的罪过314

49.涉及父母身份的罪过316

50.涉及子女身份的罪过318

51.可附属于丈夫身份的权力、义务和权利320

52.涉及丈夫身份的罪过321

53.涉及妻子身份的罪过323

54.(非邻近的家族关系)323

55.民事身份330

第四节 本方法的优点336

56.本方法之大意336

57.本方法的优点:(1)便于理解和记忆338

58.(2)为形成一般命题提供了余地339

59.(3)指出了法律的原因339

60.(4)可以同样适用于所有国家的法律341

第五节 五大类罪过的特性341

61.从上述方法中如何可推断出各大类罪过的特性341

62.第一大类的特性341

63.第二大类的特性343

64.第三大类的特性344

65.第四大类的特性346

66.第五大类的特性347

第十七章 刑法的界限348

第一节 私人伦理与立法艺术的界限348

1.本章的用处348

2.什么是一般伦理349

3.私人伦理349

4.管理艺术,即立法艺术和行政艺术349

5.教育艺术350

6.伦理展示三大准则:(1)慎重;(2)正直;(3)慈善351

7.正直和慈善如何同慎重相关联351

8.伦理的恰当对象并非都是立法的恰当对象352

9.私人伦理与立法适用范围的界限系由不适于惩罚的情况来标明353

10.(1)两者都不应当用于无理由惩罚的场合353

11.(2)私人伦理能在多大范围内用于惩罚无效的情况353

12.(3)私人伦理能在多大范围内用于惩罚无益的情况354

13.惩罚无益可发生在(1)限于惩治罪过的场合355

14.(2)殃及无辜者的场合356

15.立法在多大范围内为厉行慎重律令所必需357

16.在这方面,立法容易走得过远358

17.宗教问题上尤其如此358

18.立法在多大范围内为厉行正直律令所必需359

19.又在多大范围内为厉行慈善律令所必需360

20.扼要重述私人伦理和立法艺术的区别361

第二节 法学及其门类361

21.阐述性法学和审查性法学361

22.阐述性法学分为权威的和非权威的362

23.其余区别的来源362

24.局部法和普遍法362

25.国内法和国际法364

26.国内法又分为全国性的、地方性的、当地的或特殊的365

27.昔时法和现行法365

28.成文法和习惯法367

29.民法和刑法(刑事法)367

陈述关于民法与刑法之间区别的问题367

末注370

1.本项末注的由来和目的370

2.这里说的法律不是指法规370

3.每项法律要么是命令,要么是命令之废除371

4.陈述法恰当地说不是法律371

5.每一强制性法律创设出一种罪过371

6.创设出一种罪过的法律和规定惩罚的法律截然有别371

7.非经强制性法律介入,否定强制的法律不可能附有惩罚性法律372

8.但惩罚性法律牵涉它所隶属的单纯命令性法律372

9.因此,要不是由于其说明性内容,单纯命令性法律本可被省略373

10.此种说明性内容的性质373

11.篇幅相对庞大并非立法命令所特有374

12.同一批说明性内容可以共用于许多法律374

13.法律必不可少的命令特性倾向于隐藏在说明性内容之中,被其掩盖374

14.命令性内容能得以表达的间接形式之多种多样有利于这种掩盖375

15.如何确定一部法典内法律的数量和性质375

16.民法典与刑法典之间界限的总概念376

17.民法典的内容376

18.刑法典的内容376

19.在腓特烈法典中,命令性内容几乎湮没在说明性内容之中377

20.在罗马法中亦如此377

21.在蛮族法典中,命令性内容显著377

22.宪法及其同其他两类法典的联系377

23.因此,一项法律的内容在所有三种法典之间分割378

24.大量说明性内容普遍存在,其形式不是别的,而是普通法,或曰审判法378

25.因此,就其形式而论,立法科学的现状可悲可叹379

26.表明这门科学的难度及其重要性的例证:限制最高代议机构权力的尝试379

27.例证:美国《权利宣言》380

论题索引383

人名地名索引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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