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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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念史 债权
  • 顾祝轩著 著
  • 出版社: 北京: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1896797
  • 出版时间:2016
  • 标注页数:462页
  • 文件大小:36MB
  • 文件页数:486页
  • 主题词:民法-法制史-研究-中国;债权法-法制史-研究-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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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绪论1

一、概念的历史性分析1

二、概念与社会变化的相互联系2

三、选定概念3

第一章 权利4

第一节 请求权4

一、温德沙伊德的请求权概念4

(一)温德沙伊德的请求权概念5

(二)温德沙伊德的请求权概念的内涵6

二、德国普通法时期请求权概念8

(一)概述8

(二)翁格尔和诺伊纳的请求权概念8

(三)公法诉权概念的诞生9

(四)实体法与诉讼法之分化10

三、《德国民法典》颁布后请求权理论的学说史11

(一)第一时期(1900~1912年):请求权与强制实现可能性12

(二)第二时期(1913~1945年):请求权功能的变迁13

四、小结15

第二节 形成权16

一、泽克尔之前的相关学说16

二、泽克尔形成权理论的具体内容18

(一)形成权的类型及属性18

(二)形成权的成立19

(三)形成权的主体、行使义务及方法19

(四)形成权的让与性与继承性20

三、近代各国立法史上形成权的确立过程20

(一)自然法法典编纂与形成权21

(二)德国后期普通法学与形成权21

(三)《德国民法典》编纂23

四、形成权的功能23

(一)形成权的裁判功能24

(二)形成权的社会功能25

第三节 抗辩权26

一、罗马法26

二、中世纪罗马法与教会法27

三、德国法28

(一)罗马法继受与普通诉讼法28

(二)18世纪末至19世纪前半期诸邦国诉讼立法30

(三)19世纪德国普通法学31

(四)《德国民法典》33

四、小结36

第二章 债务和责任37

第一节 债务法的历史37

一、中世纪日耳曼债务法37

二、城市与债务法38

第二节 债务和责任的区别与融合39

一、债务和责任的概念39

(一)债务39

(二)责任40

二、责任的种类41

(一)物的责任41

(二)人的责任42

三、债务行为和责任行为45

(一)形式主义45

(二)各种责任行为47

四、近代法债务和责任的相互融合49

(一)债务与责任的融合49

(二)自然债务50

(三)有限责任的债务51

第三章 债权保全52

第一节 债权人代位权52

一、罗马法53

(一)财产拍卖程序53

(二)特别审理程序54

二、日耳曼法55

三、法国古法56

四、《法国民法典》57

(一)起草者的观点57

(二)法国法债权人代位权的特征58

五、各国民法典59

六、《法国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债权人代位权的功能变迁59

(一)债权回收功能肯定说59

(二)债权回收功能否定说61

(三)债权人代位权功能转换的社会原因61

第二节 债权人撤销权62

一、罗马法撤销之诉(Actio Pauliana)62

(一)执行制度的变迁62

(二)对欺诈行为的救济制度65

二、中世纪法66

(一)对物诉权66

(二)对人诉权66

三、法国法上的债权人撤销权66

(一)法国古法66

(二)《法国民法典》68

(三)小结69

(四)撤销之诉的属性及效力69

四、德国法73

(一)《德国破产外撤销法》的历史沿革73

(二)德国法诈害行为撤销权的学说史76

(三)德国法上撤销之诉的效力78

(四)小结:法德两国法律比较79

第四章 债权让与80

第一节 罗马法80

一、迂回的债权让与80

二、债权让与之委托诉讼的历史演变82

三、债权让与的种类83

四、债权让与的限制83

第二节 法国法84

一、法国习惯法84

二、《法国民法典》85

(一)《法国民法典》第1690条的含义85

(二)债权让与之对抗要件的学说史85

(三)基于“私人证书”的同意87

(四)通知的方式及含义87

(五)债权让与对抗要件的缓和88

第三节 德国法89

一、《德国民法典》未采纳法国法上的对抗要件89

二、针对第三人债权让与的对抗要件90

(一)《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90

(二)《德国民法典第二草案》92

(三)《德国民法典》92

第五章 债权担保94

第一节 保证94

一、罗马法94

(一)立法94

(二)罗马法上的保证行为96

(三)保证人的责任97

(四)保证人的求偿98

(五)保证人的利益99

(六)类似保证的行为99

二、中世纪法100

(一)法兰克王国和欧洲封建社会时期100

(二)法国古法105

三、共同保证人109

(一)罗马法109

(二)法国法110

(三)德国法112

第二节 连带债务114

一、罗马法114

(一)“连带”概念起源114

(二)“连带”与“保证”的概念史117

(三)罗马法上连带债务的成立原因及其效力120

二、法国法122

(一)法国古法122

(二)《法国民法典》126

(三)小结129

三、德国民法129

(一)日耳曼法129

(二)德国民法130

第六章 债务不履行134

第一节 债务不履行概念演变史134

一、罗马法134

(一)罗马古典法时期134

(二)优士丁尼法时期135

(三)小结136

二、德国普通法136

(一)19世纪前半期137

(二)19世纪后半期138

(三)德国普通法债务不履行结构剖析140

三、德国民法债务不履行“二分法”体系形成学说史141

(一)问题所在141

(二)德国普通法学说142

(三)莫姆森理论的继承者与批判者145

四、德国民法146

(一)《萨克森民法典》及《德勒斯登草案》编纂147

(二)《德国民法典》编纂148

(三)债务不履行法“不能一元论”构成150

五、施陶布对债务不履行“二分法”的批判150

六、比较法史151

七、小结152

第二节 法国法契约责任的历史演变153

一、《法国民法典》关于契约责任的基本结构153

(一)《法国民法典》关于“债务的内容”153

(二)“过错”(faute)概念154

(三)契约责任的意义和功能154

二、法国法契约责任的历史变迁与民事责任的形成155

(一)保障说、危险说出现的历史背景及意义155

(二)单一民事责任论的形成156

三、法国法民事责任的确立157

(一)“安全债务”概念与契约责任领域客观责任的出现157

(二)侵权行为责任的变迁与契约责任领域主观责任的出现158

(三)结果债务与手段债务的区分及其意义160

四、结语161

第三节 债权人受领迟延162

一、罗马法162

二、德国普通法学162

(一)莫姆森说162

(二)科勒说163

三、《德国民法典》编纂164

第四节 不完全履行165

一、契约责任的“二元结构”与积极的债权侵害论166

二、施陶布的“积极的债权侵害论”166

三、民法学说167

四、积极的债权侵害论在比较法上的影响168

五、小结169

第七章 债权救济170

第一节 实际履行170

一、罗马法171

(一)卡泽尔说172

(二)Visky说172

二、中世纪罗马法学173

(一)注释法学(11世纪至13世纪末)173

(二)注解法学(14世纪至15世纪)173

三、法国法174

(一)人文主义法学174

(二)朴蒂埃法学174

(三)《法国民法典》编纂175

四、德国法176

(一)17、18世纪自然法学176

(二)《普鲁士一般邦法》179

(三)19世纪德国普通法学181

(四)《德国民事诉讼法》(CPO)编纂183

(五)通说形成185

第二节 解除186

一、罗马法186

(一)罗马法关于解除的个别性186

(二)罗马法不履行解除的依据186

二、中世纪法187

(一)注释法学与注解法学187

(二)教会法解除理论187

(三)中世纪解除理论的发展188

三、法国习惯法189

(一)《习惯法卷集》中记载的解除制度189

(二)16世纪习惯法学家的解除理论189

(三)高等法院的判例190

四、17、18世纪多马、朴蒂埃的解除理论190

(一)多马的解除理论190

(二)朴蒂埃的解除理论193

五、《法国民法典》编纂194

(一)《政府草案》之前194

(二)关于《政府草案》的各项说明194

(三)《法国民法典》195

(四)小结195

六、19世纪注释学派关于“默示的解除条件”及法定解除的要件论196

(一)19世纪注释学派对“默示的解除条件”的理解197

(二)19世纪注释学派关于法定解除的要件论199

七、19世纪法国判例法关于法定解除的法律基础与要件论200

(一)19世纪法国判例法关于法定解除的法律基础200

(二)19世纪法国判例法关于法定解除的要件论200

八、结语:19世纪属于“法定解除理论”的诞生期200

第三节 德国法解除制度的形成史201

一、《普鲁士一般邦法》201

二、《巴伐利亚民法草案》202

三、《德国一般商法典》203

四、《德国民法典》204

五、德国民法解除权的社会功能204

第四节 立法史:解除与损害赔偿的关系205

一、德国后期普通法时期205

(一)买受人脱离契约的权利205

(二)出卖人脱离契约的权利206

(三)嗣后不能的效力207

二、《普鲁士一般邦法》和《德国一般商法典》207

(一)《普鲁士一般邦法》中损害赔偿与契约废弃207

(二)《德国一般商法典》中解除与损害赔偿209

三、《德国民法典》编纂212

(一)屈贝尔的《局部草案》212

(二)《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213

(三)《德国民法典第二草案》215

第五节 损害赔偿216

一、罗马法216

二、中世纪法218

(一)赔偿金218

(二)不法行为的抑制和修复220

(三)损害赔偿责任的确立222

三、19世纪德国后期普通法学225

(一)莫姆森提出“差额说”的社会背景225

(二)莫姆森“利益说”的具体内容227

(三)温德沙伊德的损害赔偿论228

四、《德勒斯登草案》229

(一)基于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通则229

(二)基于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230

(三)小结230

五、《德国民法典》231

(一)《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231

(二)《德国民法典》损害赔偿法的条文结构232

六、德国法相当因果关系概念的成立233

(一)因果关系概念的诞生233

(二)因果关系概念的内涵234

(三)因果关系理论的展开235

(四)相当因果关系说的确立236

(五)针对相当因果关系说的批判236

七、法国法因果关系理论的成立及发展237

(一)因果关系理论的形成238

(二)因果关系理论的展开240

第六节 瑕疵担保240

一、罗马法241

(一)罗马古典法时期241

(二)优士丁尼法时期242

二、日耳曼法243

三、德国普通法时期245

(一)契约诉权与瑕疵担保245

(二)种类物买卖与瑕疵担保245

四、德、法两国民法246

(一)《德国民法典》瑕疵担保制度的形成及其结构246

(二)《法国民法典》瑕疵担保制度248

五、小结248

第八章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250

第一节 无因管理250

一、罗马法上的无因管理251

(一)无因管理的起源251

(二)罗马法无因管理的内容252

二、日耳曼法上的无因管理252

(一)《萨克森明镜》Ⅱ.29253

(二)《萨克森明镜》Ⅱ.37.1、Ⅲ.37.4253

(三)《萨克森明镜》Ⅲ.90253

三、法国法上的无因管理253

(一)无因管理概念的学说史253

(二)无因管理的属性255

四、德国法上的无因管理255

(一)德国普通法时期255

(二)无因管理的本质256

第二节 不当得利257

一、罗马法257

(一)法源257

(二)优士丁尼法时期259

(三)罗马法关于不当得利返还义务的范围260

二、中世纪法262

(一)注释法学262

(二)注解法学263

(三)人文主义法学263

(四)德国的法律实务264

三、18、19世纪诸法典编纂264

(一)《普鲁士一般邦法》264

(二)《法国民法典》265

(三)《德国民法典》269

四、比较法史:不当得利制度的基础271

(一)以其他的法律制度作为基础271

(二)独自的法律制度272

五、学说史:得利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74

(一)德国法274

(二)法国法275

第九章 侵权行为276

第一节 罗马法276

一、罗马法上的不法行为276

(一)盗窃(furtum)277

(二)强盗(rapina)277

(三)不法损害(damnum iniuria datum)278

(四)侵害(iniuria)278

二、罗马法不存在统一的不法行为观念279

三、过失等基本概念280

第二节 日耳曼法281

一、日耳曼法上的不法行为281

(一)日耳曼部族法典281

(二)法律文书282

二、不法行为与刑罚284

(一)不法行为的责任284

(二)不法行为观念中“意图”因素和“外形”因素285

(三)走向统一的不法行为观念及其要件286

第三节 过失、违法性288

一、罗马法288

(一)罗马古典法时期288

(二)优士丁尼法时期289

二、19世纪德国后期普通法时期289

(一)德国后期普通法学289

(二)通说(耶林说)的形成291

三、《德国民法典》成立期292

(一)违法论292

(二)过失论292

四、《德国民法典》颁布实施后293

五、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295

第四节 过失责任原则的历史演变296

一、罗马法过失责任原则的形成史297

(一)罗马古典法时期:从原因主义到过失主义297

(二)优士丁尼法时期过失责任原则298

二、中世纪法300

三、日耳曼法上的归责原则301

四、近代民法过失责任原则301

(一)15、16世纪对罗马法的继受301

(二)启蒙时期自然法与过失责任原则302

(三)19世纪经济自由原则与过失责任原则303

(四)德国后期普通法学说304

(五)《德国民法典》305

五、过失责任原则与社会变迁306

(一)过失客观化与过失责任原则306

(二)行动自由的保障限制与过失责任原则307

第五节 侵权类型309

一、无过错责任309

二、为他人承担责任311

三、动物饲养人责任313

第十章 契约315

第一节 罗马契约概念史315

一、契约的原始起源315

(一)赎罪契约315

(二)财产流通的原始形态316

二、罗马契约法的形成317

(一)《十二表法》时期317

(二)罗马法契约(contractus)体系的生成320

(三)罗马法契约(contractus)体系的演化325

第二节 中世纪契约概念328

一、法兰克王国及封建社会时期(13世纪之前)329

(一)要式契约331

(二)要物契约336

(三)有关契约习惯法的形成340

(四)小结343

二、“罗马法—习惯法”时期(13世纪之后)344

(一)契约成立345

(二)“单纯合意形成拘束”原则349

(三)“单纯合意形成拘束”原则带来的后果352

三、契约学史354

(一)罗马法学354

(二)教会法学355

(三)罗马法继受357

四、诺成主义时代359

(一)中世纪的理念:意思及道德359

(二)16世纪人文主义法学360

(三)习惯法学361

(四)自然法学361

(五)17、18世纪法国法学家的契约观362

(六)意思自律理论363

(七)契约的自由原则及其限制364

(八)《法国民法典》编纂365

第三节 契约过程367

一、契约的成立生效367

(一)契约的有效成立要件367

(二)契约自由的限制377

(三)缔约过失379

(四)契约的证据386

二、契约存续中的关系397

(一)履行上的牵连性:同时履行抗辩权397

(二)存续上的牵连性:风险负担401

第四节 契约类型420

一、赠与契约420

(一)赠与契约的起源420

(二)赠与的功能425

(三)赠与契约的历史发展427

二、买卖契约431

(一)罗马法上的买卖契约431

(二)买卖契约的成立433

(三)买卖契约的效力435

(四)买卖契约的解除438

三、租赁契约439

(一)租赁契约的起源439

(二)使用租赁的债权性440

四、使用借贷441

(一)罗马法441

(二)法国民法中的使用借贷444

(三)德国民法中的使用借贷446

五、消费借贷449

(一)罗马法上的消费借贷449

(二)消费借贷的历史变迁451

六、雇佣契约455

(一)雇佣契约的起源455

(二)雇佣契约的社会性457

七、承揽契约458

(一)承揽契约的起源458

(二)《德国民法典》459

后记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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